新余市水務局

新余市水務局是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市水務行業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水資源、河道、水工程,以及全市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工作。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水務局
  • 地址:新余市仙來中大道225
  • 級別:正處級
  • 局長:空缺 
機構簡介,領導信息,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余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辦字〔2009〕64號)和《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余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發〔2010〕8號)精神,組建新余市水務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市水務行業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水資源、河道、水工程,以及全市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工作。正處級。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空缺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國新
副局長:龔鐵軍
黨組成員、水保辦主任:彭海濱
黨組成員、防辦主任:胡振南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朱東林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小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海峰
副調研員:鐘向軍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水務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水務戰略規劃,組織編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以及市重點水務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水務規章和政策。按規定製定水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國家、省級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及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省級和市級水務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統一管理全市供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擬訂城市供水規劃和城市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全市水務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資源信息、情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負責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地方性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市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湖泊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市屬水務設施、市管河道湖泊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
(九)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行業標準和規程規範的實施。負責水務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擔水務統計工作。
(十一)根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負責涉水項目的審批。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機關內設7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2、計畫財務科。
3、水政水資源科。
4、建設與管理科。
5、農村水利科。
6、技術安全監督科。
7、行政審批服務科。
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

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按有關規定,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職數7名。
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的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負責人實行兼職,不單獨核定領導職數。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市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務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負責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交通、海事、國土資源、漁業、林業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協助做好河道采砂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河道水上治安管理工作,河道采砂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法律的規定處罰。
(三)市江河流域綜合規劃修編領導小組等非常設機構的辦事機構設在市水務局。

地理位置

地址:仙來中大道225
新余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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