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2014年實施商標戰略工作考核辦法

《新鄉市2014年實施商標戰略工作考核辦法》是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商標戰略實施,增強企業商標意識,鼓勵創立自有品牌,鼓勵創立中國馳名商標、河南省著名商標、新鄉市知名商標和註冊中國地理標誌商標,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考核辦法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2014年實施商標戰略工作考核辦法
  • 發布單位:新鄉市人民政府
一、考核對象
新鄉縣人民政府、原陽縣人民政府、延津縣人民政府、封丘縣人民政府、衛輝市人民政府、輝縣市人民政府、獲嘉縣人民政府、紅旗區人民政府、衛濱區人民政府、牧野區人民政府、鳳泉區人民政府、新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新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新鄉平原新區管委會。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設定
考核內容:實施商標戰略的組織保障工作機制;實施商標戰略的工作開展和商標戰略的扶持政策、經費保障;商標戰略服務平台建設、當地政府(管委會)推進工作情況;商標的申報註冊及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培育;當地政府(管委會)的獎勵政策及落實獎勵政策;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標準分100分,未完成者按規定逐項扣分,完成較好的予以加分。
三、考核形式與要求
1.考核工作由新鄉市人民政府牽頭組織實施。
2.採取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自查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採取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報市政府審定後,計入2014年度政府綜合考核。
四、獎項設定
1.根據年度考核情況評選實施商標戰略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2.考核結果作為商標戰略示範縣(市、區)、商標戰略示範企業評比的指標之一。
附屬檔案:1.新鄉市2014年實施商標戰略工作考核標準
2.2014年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實施商標戰略工作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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