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市管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新鄉市市管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由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市管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8日
  • 發布單位: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內容解讀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及適用範圍
近年來,我市市管國有企業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開拓創新、穩健發展,企業資產總體規模不斷增長,質量效益不斷提高,在疫情、救災等行動中彰顯國企擔當,起到較好的引領示範作用。為完善我市市管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評價機制,進一步激發企業家幹事創業熱情,參照《關於印發〈省管競爭類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的通知》(豫國資規〔2020〕3號),出台了本辦法。該辦法適用於新鄉市人民政府授權由新鄉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一級市管國有企業。
二、考核原則與方式
考核遵循以下六大原則:分類考核原則、質量效益原則、服務大局原則、行業對標原則、精準考核原則、聯合評議原則。
考核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的考核制度,採取由市財政局局長或其授權代表與企業主要負責人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方式進行。
三、分類考核
(一)商業一類企業(競爭類),重點考核企業經濟效益、資本回報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引導企業最佳化資本布局,提高資本運營效率,提升價值創造能力。
(二)商業二類企業(功能類),在保證合理回報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基礎上,加強對服務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以及重大專項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三)公益類企業,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重點考核產品服務質量、成本控制、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
四、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與任期經營業績考核
(一)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以公曆年為考核期。綜合考慮質量效益、重點任務、風險管控、轉型發展、社會貢獻評價等因素,差異化選取指標。
(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以三年為考核期。任期考核指標包括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任期內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和其他指標。
五、經營業績考核實施
(一)經營業績責任書籤訂程式。企業提出當年經營業績目標建議值——市財政局審核——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目標建議值報告——報政府同意後,由市財政局局長與企業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二)經營業績考核程式。企業報送財務審計報告和經營業績總結分析報告——市財政選聘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評議,形成經營業績考核專項審計報告——考核小組現場考核——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考核與獎懲意見——報市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六、經營業績考核獎懲
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作為評價企業董事會、董事履職情況和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與人員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市財政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有關部門通報。同時建立健全考核容錯機制,鼓勵探索創新,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嚴格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和有關規定,予以保護和支持。
七、落實董事會經營業績考核職權
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由董事會實行契約化管理,按照市場化機制,規範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建立職業經理人退出等機制。同時落實董事會對經理層的經營業績考核職權,企業應制訂、完善企業內部的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合理確定考核結果和薪酬分配方案,報市財政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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