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管理辦法(試行)》是新鄉市人民政府為建立公正、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處理機制,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管理辦法(試行)
- 簡稱: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管理辦法
《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管理辦法(試行)》是新鄉市人民政府為建立公正、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處理機制,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
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法律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監督,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直屬市政府管理的正處級全供事業單位,現有正式編制人員68人,是公共資源交易的有形市場和統一服務平台,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管理和服務。機構簡介...
在市交管委領導下,指導、協調全市的公共資源交易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各項配套政策和公開透明規則制度;建立和規範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並根據...
第七條建築拆除招投標活動應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接受市財政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等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建築拆除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全部採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建...
(五)評標評審委員會,是指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實施主體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和單一來源採購評審小組。第二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就公共資源交易及其監督管理的有關事項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和相關配套規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做好本轄區內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部門負責履行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對本...
第六條利用公共場所、市政公用設施和行政事業單位建築物等公共產權資源設定戶外廣告的,須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通過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方式出讓,出讓底價暫按本辦法附屬檔案確定的標準執行,出讓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在非公共產權建築物、設施...
第十二條 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依法需要評標、評審的,應當從省級以上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具體按照《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附屬檔案1)執行。第十三條 公共資源...
(一)市交管辦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採購法》等法律規定,組織各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實際的全市性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投訴管理辦法及其它規範性檔案,維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統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