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寬頻中原”戰略及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4〕1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大力支持第四代移動通信網路建設發展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4〕115號)精神,加快推進全市第四代移動通信網路(以下簡稱4G網路)建設,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擴大信息消費、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現就支持4G網路建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信息,充分認識4G網路建設發展的重要意義,明確4G網路建設發展重點,加強4G網路建設發展保障,推進4G網路建設與套用協調發展,
基本信息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寬頻中原”戰略及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4〕1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大力支持第四代移動通信網路建設發展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4〕115號)精神,加快推進全市第四代移動通信網路(以下簡稱4G網路)建設,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擴大信息消費、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現就支持4G網路建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充分認識4G網路建設發展的重要意義
4G網路作為“寬頻中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加快推進4G網路建設發展,有利於構建寬頻、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興產業發展,培育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型服務業態,帶動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四化”同步發展,加快我市信息產業戰略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4G網路建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給予大力支持,切實做好協調、服務和保障工作,動員各方面力量,確保4G網路建設發展順利推進。
明確4G網路建設發展重點
(一)加強統籌規劃。要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總體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抓緊編制4G網路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同步實施。
(二)推進網路建設。強化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最佳化市政規劃、建設用地、基站選址、管道建設、電力引入、基站環評、頻率資源、無線電台執照、設施保護等環節工作流程,加強服務,依法依規保障和推進4G網路建設。
(三)推動套用普及。以政府採購服務、民生示範工程等形式,鼓勵和引導4G(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在智慧城市、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及其他領域套用,服務社會民生,助力經濟發展。
(四)促進產業繁榮。整合全市產、學、研各類優勢資源,重點支持4G相關的技術研究及套用,帶動我市智慧型終端、軟體及服務採購,完善4G產業鏈,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
(二)推進網路建設。強化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最佳化市政規劃、建設用地、基站選址、管道建設、電力引入、基站環評、頻率資源、無線電台執照、設施保護等環節工作流程,加強服務,依法依規保障和推進4G網路建設。
(三)推動套用普及。以政府採購服務、民生示範工程等形式,鼓勵和引導4G(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在智慧城市、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及其他領域套用,服務社會民生,助力經濟發展。
(四)促進產業繁榮。整合全市產、學、研各類優勢資源,重點支持4G相關的技術研究及套用,帶動我市智慧型終端、軟體及服務採購,完善4G產業鏈,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
加強4G網路建設發展保障
各縣(市)、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寬頻中原”戰略及實施方案的通知》,細化落實政策保障措施,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提供全方位優質服務,確保4G網路建設發展有序推進。
(一)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對4G網路建設發展的組織領導,完善協調推進機制,強化輿論引導,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本地4G網路建設發展的突出問題,營造廣泛支持4G網路建設的良好社會環境,推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機構等所屬公共設施,市政設施、機場、高校、車站、展館、旅遊景點等所屬建築物和路燈、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設施向4G網路無償開放,並提供通行便利。
(二)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規劃指導,將4G網路建設項目列為市重點建設項目,強化督導考核,協調推進重點區域4G網路共建共享。
(三)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移動通信基站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審查報批等工作,加快建設用地審批,優先提供用地。
(四)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科學規劃4G網路基站,在城市地下管線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統籌安排通信工程綜合管道網和相關設施,加快已規劃管道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審批,簡化移動通信基站設定許可手續,落實賠補優惠政策,對4G網路基站及配套項目建設給予支持。
(五)環保部門要最佳化基站環評程式,按4G網路基站規劃分期批覆建設,建成後進行抽樣驗收測試及整體審批,進一步簡化基站項目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加強電磁輻射常識宣傳普及,切實營造4G網路建設發展的良好氛圍。
(六)無線電管理部門要優先保障4G網路頻率資源,加強對4G網路合法使用頻率的保護並建立干擾快速處置機制。協調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合理解決頻段存在的頻率干擾問題。
(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對現有道路、在建道路及規劃道路沿線建設4G網路基站和線路等給予支持,按有關政策加快辦理相關行政許可。
(八)電力部門要優先保障4G網路機房、基站等用電需求,研究制訂基站直供電服務方案,最佳化外電引接施工流程,積極做好電力服務工作,確保4G網路運行可靠用電。
(九)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我市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加大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互相開放、共享資源。
(十)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通信設施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4G網路安全。
(十一)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加強與所在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及時報告4G網路建設發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十二)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不得擅自改動或遷移依照規劃建設的通信管道、桿路、基站、鐵塔、機房等4G網路基礎設施,遇有城區改造等特殊情況必須改動或遷移的,要事先徵得設施產權人同意,並提供替代路由、站址,所產生的遷改費用由提出改動或遷移要求的單位承擔,依照建設成本給予合理補償。
(一)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對4G網路建設發展的組織領導,完善協調推進機制,強化輿論引導,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本地4G網路建設發展的突出問題,營造廣泛支持4G網路建設的良好社會環境,推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機構等所屬公共設施,市政設施、機場、高校、車站、展館、旅遊景點等所屬建築物和路燈、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設施向4G網路無償開放,並提供通行便利。
(二)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規劃指導,將4G網路建設項目列為市重點建設項目,強化督導考核,協調推進重點區域4G網路共建共享。
(三)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移動通信基站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審查報批等工作,加快建設用地審批,優先提供用地。
(四)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科學規劃4G網路基站,在城市地下管線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統籌安排通信工程綜合管道網和相關設施,加快已規劃管道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審批,簡化移動通信基站設定許可手續,落實賠補優惠政策,對4G網路基站及配套項目建設給予支持。
(五)環保部門要最佳化基站環評程式,按4G網路基站規劃分期批覆建設,建成後進行抽樣驗收測試及整體審批,進一步簡化基站項目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加強電磁輻射常識宣傳普及,切實營造4G網路建設發展的良好氛圍。
(六)無線電管理部門要優先保障4G網路頻率資源,加強對4G網路合法使用頻率的保護並建立干擾快速處置機制。協調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合理解決頻段存在的頻率干擾問題。
(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對現有道路、在建道路及規劃道路沿線建設4G網路基站和線路等給予支持,按有關政策加快辦理相關行政許可。
(八)電力部門要優先保障4G網路機房、基站等用電需求,研究制訂基站直供電服務方案,最佳化外電引接施工流程,積極做好電力服務工作,確保4G網路運行可靠用電。
(九)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我市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加大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互相開放、共享資源。
(十)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通信設施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4G網路安全。
(十一)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加強與所在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及時報告4G網路建設發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十二)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不得擅自改動或遷移依照規劃建設的通信管道、桿路、基站、鐵塔、機房等4G網路基礎設施,遇有城區改造等特殊情況必須改動或遷移的,要事先徵得設施產權人同意,並提供替代路由、站址,所產生的遷改費用由提出改動或遷移要求的單位承擔,依照建設成本給予合理補償。
推進4G網路建設與套用協調發展
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結合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的發展,引導和鼓勵4G在公共服務和社會民生等領域擴大套用,大力發展基於4G網路的信息服務業,擴大信息消費,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市級相關專項資金要對4G網路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給予重點支持。各級財政部門要將4G產品和套用納入政府採購範圍,鼓勵在公共領域套用和推廣,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引導社會資源加大投入。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快發展4G網路配套設備及元器件和智慧型終端產業,積極推動4G網路在“兩化”融合、電子商務、智慧城市、電子政務、公共服務、應急管理、環境治理、物聯網和現代物流等領域廣泛套用,推動4G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市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要認真落實市政府與國家三大通信集團公司深化戰略合作框架協定,積極爭取資金和項目,加快4G網路建設,擴大4G網路覆蓋面,豐富4G網路套用產品,讓廣大人民民眾充分享受高速移動通信網路帶來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