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新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新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新中國成立後較長一段時間,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沒有設立常務委員會,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本級人民委員會代行其職權。改革開放後,為了加強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作為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這一規定,1981年9月召開的新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新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新鄉市人大常委會,對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現任新鄉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王樂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河南省新鄉市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我國《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具有15項職權,概括起來有四個方面,即立法權、監督權、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決定權、任免權。(2015年12月我市正式獲得地方立法權)。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事業和民主法治建設的不斷發展,市人大常委會在市委的領導下,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不斷加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力度,與廣大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保持密切聯繫,積極推進我市的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我市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現任領導

新鄉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
主任:王樂新
副主任:李瑞霞(女)、武勝軍、鄭援越、劉勇、翟洪凱、牛曉輝、王保明
秘書長:范士富
委員:王暘(女)、李楊、李艷(女)、岳紹琪、趙莉(女)、趙俊芳(女)

下設機構

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設有辦事機構4個:辦公室、調查研究室、信訪室、法制室
設有工作機構10個:經濟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城市建設工作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設有派出機構3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大工作聯絡處、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大工作聯絡處、平原示範區人大工作聯絡處。
2016年3月,市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成立專門委員會9個:法制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城市建設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預算監督委員會。2019年,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成立社會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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