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新語·至德》
- 創作年代:西漢初年
- 作者:陸賈
- 反映:陸賈的政治法律思想
作者,簡介,
作者
《新語·至德》
漢·陸賈所著
簡介
西漢初年的思想家中,影響較大的當數陸賈、賈誼、韓嬰和董仲舒。這些思想家是不同階段思想界的代表人物,展現了思想演變進程中的時代特點。從秦的法家專政到漢武帝以後儒家經學地位的確立,思想家們的貢獻就是從根本上轉變“治”的指導思想問題。“治術”對於思想體系的基本要求是有效地進行實用操作和實現制度化,漢代中期形成的新儒學達到了這一要求。這正是思想家努力探索的結果。在這批思想家中,陸賈是最早作出這種貢獻的。
陸賈是劉邦的早期追隨者之一,並在劉邦建立漢帝國的過程中一直伴隨著他。約生於公元前240年,死於公元前170年,楚國人。史載,西漢建立不久,陸賈在漢高祖面前“時時說稱《詩》、《書》。高祖罵之曰:‘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陸生曰:‘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且湯武逆取而以順守之,文武並用,長久之術也。昔者吳王夫差、智伯極武而亡;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趙氏。向使秦已並天下,行仁義,法先聖,陛下安得而有之?’"[①]高祖是個聰明人,聽得出這句話的分量,便對陸賈說:“試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占成敗之國。”[②]陸賈便作了“論為治之道”的12篇文章,每奏一篇,皆得劉邦稱許。這本書即為《新語》。
陸賈的仁義學說從檢討秦朝滅亡的原因展開。陸賈認為秦朝的失敗主要在於將“法治”運用到了極端,使老百姓“無所措手足”,由生怨而反抗。在他看來,法令只能誅惡,不能勸善。要真正使百姓順服,必須用仁,去感化。在《新語》的第一篇《道基》中,陸賈開首就指出:“傳曰:‘天生萬物,以地養之,聖人成之。’功德參合,而道術生焉。”認為治理天下的“道術”是天、地、人三者相互結合而成的。天的作用是生,地的作用是養,人則以自己的作為承天統地,成就萬物。綜觀歷史上聖賢們的作為,”所以能統物通變,治情性,顯仁義也”[③],使百姓變得溫文而順從,靠的就是仁義道德的教化。
他接著又說:“夫人者,寬博浩大,恢廓密微,附遠寧近,懷來萬邦。故聖人懷仁仗義,分明纖微,忖度天地,危而不傾,佚而不亂者,仁義之所治也。”[④]自然萬物與人不同,自然方面的天地、神靈,幽閒清淨,只要盡情發揮自己的效能,無所作為卻能自然成功。人的最大特點是有所作為,古來聖人莫不如是,而人在認識上和行為上的作為靠的就是仁義。仁義的效用是無限的,它是支配自然和陰陽的根本屬性和力量,是動物生活和情感的根源,先聖的《詩》、《書》、《禮》、《易》、《樂》、《春秋》六經乃至君臣、親屬,一切神聖的東西,無不體現仁義精神,以仁義為最高原則。
陸賈洋洋12篇的恢弘之言,就是為了論證仁義是治國之本,歷史上的聖哲明王,堯、舜、周公,他們領導下的大治,都是實行仁義德化的結果。聖人在認識上有著超凡的能力,在事業上成就非常的功業,就在於他們道德高尚,能夠“懷仁仗義”。仁義是萬世不易之則,是治理國家最好的指導原則。
但陸賈並不完全否定法的作用,他主張將法用作仁義的調劑和補充,為漢天下作長久計,君主的作為應該“尚寬舒以口其身,行身中和以致疏遠;民畏其威而從其化,懷其德而歸其境,美其治而不敢違其政。民不罰而畏。不賞而勸,漸漬於道德,而被服於中和之所致也。”[⑤]威德並施,行寬舒之政,就可以達到不治之治的效果。漢初,陸賈是第一個站出來總結秦亡的經驗教訓,明確主張革秦苛法,化為仁義之治的。
受黃老學說的影響,陸賈《新語》的各篇都帶有“無為”的色彩,認為“道莫大於無為,行莫大于謹敬”[⑥]。陸賈的“清靜無為”主張和“至德之世”理想與老莊有著較大的不同。老莊道學立足於自然,否定道德文化和教育的作用,傾注於成敗、禍福、得失的研究;陸賈思想的根本點是創造和前進,實行仁義之治。
漢朝建立之初,面臨的是殘破不堪的局面,田地荒蕪,經濟凋敝,劫後餘生的百姓對秦政的苛刻記憶猶新。因此,當務之急是收拾人心,招撫流亡,撥亂反正,恢復經濟。陸賈提出的無為方針是:“握道而治,據德而行,席仁而坐,杖義而強,虛無寂寞,通動無量。故制事因短,而動益長,以圓制規,以矩立方。”說得更詳細一點,就是:“君子之為治也,塊然若無事,寂然若無聲,官府若無吏,亭落若無民。閭里不訟於巷,老幼不愁於庭。近者無所議,遠者無所聽。
郵無夜行之卒,鄉無夜召之徵。犬不夜吠,雞不夜鳴。舌老甘味於堂,丁男耕耘於野;在朝者忠於君,在家者孝於親。”[⑦]這裡所描繪的理想社會不是不要政府和官吏,也不是不要聽訟斷獄的法律制度,而是要求統治者對人民不要作過多的干涉,讓人民休養生息,安居樂業,不致於激發民眾對統治者的反抗。這樣,政府官吏和法律制度的強制性也就會緩和。這是十分積極的治國之策,它不是放任自流,無所作為,是主張有一個不給民眾增加煩勞而能統治廣土眾民的國君,達到真正意義上“君子之為治”的境界。
瀰漫於漢初的黃老學說,有其寬容姑息、兼收並蓄的一面,但在政治法律方面,實質上仍然嚴酷和毫不放鬆地堅持對民眾實施控制和鎮壓的“法治”,它糾正和改變的是秦朝對法治的濫用,根本立場卻與秦統治者如出一轍。漢承秦制的主旨與精髓也就在其中。作為漢初政治家的陸賈無疑會受到黃老學說的影響,這是漢初其他政治家同樣不免的。但陸賈的思想並未被黃老的無為所左右,在他的觀念中,道家的無為已被儒家的道德仁義所消化,或者說,他用儒家的道德仁義抽換和修正了黃老學說消極的一面。陸賈的無為實是有為:“故無為者,乃有為者也。”[⑧]他建議統治者應多考慮民心的向背,減輕剝削,減輕刑罰。他說:“天地之性,萬物之類,懷德者眾歸之,恃刑者民畏之。歸之則充其側,畏之則去其域。故設刑者不厭輕,為德者不厭重;行罰者不患薄,布賞者不患厚。所以親近而致遠也。”[⑨]要求統治者靠“德”去爭取民心,不要用刑罰去招致怨恨。可見,陸賈的政治公式很簡單:無為就是有為,有為的表現就是施行仁義。這一套說教,在表達黃老宗旨的同時,也傳達了後來登上政治舞台的儒家學說的治國意旨.
陸賈的政治法律觀是積極的,他的人生觀也是積極進取的:陸賈批評了當時頹廢的人生觀和出世求神的舉動,也排斥那些大談陰陽災異圖讖的方士儒生,說他們“論不驗之語,學不然之事,圖天地之形,說災變之異,乖先王之法,異聖人之意,惑學者之心,移眾人之志”[⑩],他提出“聖人不空出,賢者不虛生”[⑪],以積極有作為的行動努力救世。
陸賈思想的基礎是他的進步的社會歷史觀。陸賈繼承了苟子“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⑫]的觀點,他說:“堯舜不易日月而興,桀紂不易星辰而亡。天道不改,人道易也。”[⑬]這是說自然界的變化和存在,不受人事的決定,人事只能決定社會方面(人道)的變易。“世道衰失,非天之所為也,乃國君者有以取之也。”[⑭]社會的治亂不是什麼有意志的“天”決定的,而是由統治者的政治措施直接引起的。這種認識觀顯然是唯物主義的。
陸賈的歷史觀又受到韓非歷史見解的影響,分古史為“先聖”、“中聖”、“後聖”三個吋期。
先聖時期從伏羲作八卦開始:神農教民稼穡,黃帝建造房屋,后稷發展農業技術,禹決江河、平水土,奚仲造車、駕馬服牛,皋陶立獄制、設賞罰。中聖指的是文武、周公時期:“設辟雍庠序之教,以正上下之儀,明父子之禮,君臣之義,使強不凌弱,眾不寡暴,棄貪鄙之心,興清潔之行。”[⑮]後聖“乃定五經,明六藝,承天統地,窮事察微,原情立本。以序人倫,纂修篇章,垂諸來世。”[⑯]此處值得注意的是,陸賈沒有祟古非今的迷信思想,也反對了神意決定歷史的宗教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順應時代要求制定政治法律制度的觀念,儘管這些觀點十分不完備。
陸賈的法律觀中,還包含要求建立國家高度統一的政治局面,所謂“權行於海內,化流於諸夏”,“舉一事而天下從,出一政而諸侯靡”,“聖人執一政以繩百姓,持一概以等萬民,所以同一治而明一統也”。這也是戰國以來地主階級長期追求的政治理想.
[①]《史記》卷97《酈生陸賈列傳》。
[②]《史記》卷97《酈生陸賈列傳》。
[③]《新語·道基第一》。
[④]《新語·道基第一》。
[⑤]《新語·無為第四》。
[⑥]《新語·無為第四》。
[⑦]《新語·至德第八》。
[⑧]《新語·無為第四》。
[⑨]《新語·至德第八》。
[⑩]《新語·懷慮第九》。
[⑪]《新語·思務第十二》。
[⑫]《荀子》卷11《天論第十七》。
[⑬]《新語·明誡第十一》。
[⑭]《新語·明誡第十一》。
[⑮]《新語·道基第一》。
[⑯]《新語·道基第一》。
(資料來源:《史學》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