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重點關注國家戰略發展過程中帶來的投資機會,綜合運用多種投資策略,精選相關產業中的優質企業進行投資,在嚴格控制基金資產淨值下行風險的基礎上,力爭為投資人提供長期穩定的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權證、債券資產(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現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投資策略方面,本基金將以大類資產配置策略為基礎,採取積極的股票投資策略和穩健的債券投資策略。大類資產配置策略主要運用戰略性資產配置策略和戰術性資產配置策略。股票投資策略指通過對科技創新主題相關產業發展狀況的持續跟蹤,以研究員以及基金經理的實地調研、密切跟蹤以及紮實的案頭分析工作為基礎,採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選股策略,動態精選能夠充分受益於科技創新主題相關產業的優質股票進行投資。具體運作方法包括對科技創新產業界定、科技創新產業主題挖掘、科技創新產業個股挖掘等方法。債券投資策略主要運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債券類屬配置策略、騎乘策略、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選擇策略等。
1、資產配置策略
本組合採用戰略性資產配置與戰術性資產配置相結合的策略,即在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範圍內,持續評估各類資產的風險收益狀況,並據此動態調整各類資產配置比例,以在控制基金資產淨值下行風險的同時追求相對較高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的巨觀策略組及固定收益組採用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對上述關鍵因素的運行狀態、發展方向以及穩定程度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並結合金融工程小組自行研發的量化趨勢識別模型、量化風險度量模型以及第三方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提交股票市場及債券市場趨勢分析及風險評估報告。投資決策委員會在綜合分析判斷的基礎上動態調整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範圍,基金經理根據最新的市場運行情況以及對申購贖回情況的預期對大類資產在比例範圍內進行適度微調。
2、股票投資策略
(1) 科技創新概念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科技創新是指創造和套用新知識、新技術,採用新的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模式,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提供新服務的過程。本基金通過對科技創新概念的深入挖掘,對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進行投資。具體可將科技創新主題分為以下兩類:
(a)以科學技術為核心、在主營業務架構和價值鏈中科技因素占主導地位的高新技術產業,如信息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軟體、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國防軍工、智慧型家居、汽車、核電、智慧型電網、高端製造、生物醫藥等。
(b)傳統行業中通過信息、通信等科學技術對原有業務進行創新升級,最佳化管理流程,提高產品質量、提供新服務的創新型優質企業。
隨著科技不斷發展、創新持續湧現,在經濟轉型的大背景下,以科技創新為動力和支撐,掌握核心科技或創新優勢的行業和上市公司將迎來全新的發展機遇。本基金將按照以上標準所確定的科技創新概念,適時對科技創新的涵蓋範圍進行動態調整,將相關上市公司納入本基金主題的界定範圍內。
2、科技創新相關產業主題投資策略
①構建科技創新相關產業初選股票池
根據科技創新相關產業投資範疇的界定,投資主題的確定以及行業的配置,基金管理人確定針對滬深兩市符合科技創新相關產業特徵的全部上市公司,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資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或公司制度明確禁止投資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訴訟的股票等),篩選得到科技創新相關產業初選股票池。具體來說,就是由研究員衡量主題因素,依據上市公司的戰略定位、公司所處行業受巨觀經濟環境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影響程度、公司的盈利模式、公司的競爭力分析、財務狀況等因素,對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等財務指標進行綜合分析,確定該公司與投資主題的相關度,並最終判斷納入初選股票池。
本基金科技創新主題相關產業初選股票池將不定期地更新,動態納入符合本基金要求的上市公司。由於科技進步或經濟結構變化導致本基金當前的科技創新主題相關產業的覆蓋範圍發生變動,基金管理人有權適時對上述定義進行補充和修訂。
②構建科技創新相關產業備選股票池
本基金將結合定性與定量分析,評估科技創新相關產業初選股票池內各只股票的企業成長、價值及盈利特性等影響股票走勢的因素,其中參考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同比增長率、現金流同比增長率、淨利潤同比增長率、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率、市盈率、市淨率、PEG、淨資產收益率、總資產淨利率、投資資產回報率等,從中選擇具有核心競爭優勢和長期持續增長模式的公司,組成本基金科技創新相關產業備選股票池。
③構建科技創新相關產業精選股票池
在備選股票池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通過分析公司的資本結構、經營模式、創新能力、產品市場空間等多方面的運營管理能力,判斷公司的核心價值與成長能力,選擇具有良好經營狀況的上市公司股票作為精選股票池。具體評估標準如下:
a. 公司財務管理能力較強,現金收支安排有序,主營業務穩定,收入及利潤保持合理增長,資產盈利能力較高,淨資產收益率處於領先水平;
b. 公司具有合理的資本結構,公司管理規範,企業家素質突出,具有充分市場化的管理層激勵機制和科學的管理組織架構;
c. 公司發展戰略清晰,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創新能力和優良的核心競爭力,其創新持續能力較強,產品市場需求空間較大。
3、債券投資策略
為降低基金資產組合的風險水平,本基金擇機投資債券。在債券投資策略方面,本基金將以科技創新相關產業相關債券為主線,採取多種積極管理策略,通過嚴謹的研究,構建核心組合。具體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久期調整策略、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債券類屬配置策略、騎乘策略。
(1) 久期調整策略
根據對市場利率水平的預期,在預期利率下降時,增加組合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價格上升帶來的收益;在預期利率上升時,減小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
(2) 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
在久期確定的基礎上,根據對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預測,採用子彈型策略、啞鈴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配置,以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如預測收益率曲線平行移動或變平時,將採取啞鈴型策略;預測收益率曲線變陡時,將採取子彈型策略。
(3) 債券類屬配置策略
根據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不同債券板塊之間的相對投資價值分析,增持價值被相對低估的債券板塊,減持價值被相對高估的債券板塊,藉以取得較高收益。其中,隨著債券市場的發展,基金將加強對企業債、資產抵押債券等新品種的投資,主要通過信用風險的分析和管理,獲取超額收益。
(4) 騎乘策略
通過分析收益率曲線各期限段的利差情況(通常是收益率曲線短端的1-3年),買入收益率曲線最陡峭處所對應的期限債券,隨著基金持有債券時間的延長,債券的剩餘期限將縮短,到期收益率將下降,基金從而可獲得資本利得收入。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並經董事會批准,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本基金主要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研究及分析方法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選擇和投資。定性分析重點關注所發行債券的具體條款以及發行主體情況。
(1)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重點關注債券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包括發行主體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現金流獲取能力以及發行主體的長期資本結構等。具體關注指標如下:
① 償債能力:重點關注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以及現金利息保障倍數等指標;
② 盈利能力:重點關注ROE、ROA、毛利率以及淨利率等指標;
③ 現金流獲取能力:重點關註銷售現金比率、資產現金回收率等指標;
④ 資本結構:重點關注資產負債率指標。
(2)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重點關注所發行債券的具體條款以及發行主體情況。主要包括債券發行的基本條款(包括私募債券名稱、本期發行總額、期限、票面金額、發行價格或利率確定方式、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募集資金用途、轉讓範圍及約束條件、償債保障機制、股息分配政策、擔保增信情況、發行主體歷史發行債券及評級情況以及發行主體主營業務發展前景等方面。
5、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
資產支持證券包括資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ABS)、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等,可以從信用因素、流動性因素、利率因素、稅收因素和提前還款因素等五個方面進行考慮。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運用CreditMetrics模型——信用矩陣來估計信用利差。該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計一定期限內,債務及其它信用類產品構成的組合價值變化的遠期分布。這種估計是通過建立信用評級轉移矩陣來實現的。其中先對單個資產的信用風險進行分析,然後通過考慮資產之間的相關性和風險頭寸,把模型推廣到多個債券或貸款的組合。
6、權證的投資策略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將採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據權證定價模型,選擇低估的權證進行投資。持股保護策略:利用認沽權證,可以實現對手中持股的保護。套利策略:當認沽權證和正股價的和低於行權價格時,並且總收益率超過市場無風險收益率時,可以進行無風險套利。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2、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3、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