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內容,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情況,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基本內容
2012年,新興縣政府認真按照《條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體系,以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公開載體,開展宣傳培訓,強化考核督查,努力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工作呈現出穩步推進、逐步規範、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順利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積極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抓、政府辦公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的機制,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的有效開展,並繼續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全縣負責信息公開的各鎮、各單位工作機構做到信息公開工作有計畫、有部署、有分析、有總結,增強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有效性。
(二)拓寬載體形式。隨著社會的發展,公民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日益增強,為保證我縣信息公開走向大眾化、平民化。2012年,我縣要求各單位以便民、必需、務實為原則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場所,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如通過電視、網路向社會預公開“行風熱線”播出時間、參與熱線的單位領導等,並且在現場由政府各相關部門領導直接與民眾溝通,擴大了民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實現了對政府工作的有效監督,提高了公民參與管理公共事務的熱情和主人翁的責任感。各鎮、各單位都在縣政府入口網站建有網頁,自覺接受民眾監督,方便民眾實時了解辦事進展情況,努力建立統一的信息化互動平台,及時處理依申請公開的各項公民請求,進一步保障公眾對政務信息的知情權,方便公眾利用有效的政務信息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
(三)提高業務水平。組織召開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對各鎮、各單位分管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一新台階。針對試點工作,我縣多次召開試點工作會議和業務培訓班,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鎮、各部門的負責領導、辦公室主任以及有行政審批事項的股室負責人參加。目前,各鎮、各單位已形成包括政府入口網站、各部門網站、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便民手冊等多種途徑在內的政府信息公開體系,及時向社會公布我縣重大政務活動、政府規章檔案、領導重要講話和全縣經濟運行等情況。
(四)發揮試點效應。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1】22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我縣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1】99號)要求,我縣於2012年2月開始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和國家預防腐敗局聯合印發的《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實施指南》(工信部聯信【2011】455號)(以下簡稱《指南》),進行實質性回響,並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體系。目前,在12個鎮和31條村建立基層便民服務點,為民眾代辦服務事項41項,履行服務為民的承諾。
(五)加強監督檢查。一是縣府辦落實專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鎮、各部門檢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涉及公開內容實施情況,督促不符合規範的單位進行整改,協調解決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規範有序進行。二是以試點為契機,在原有的行政綜合電子監察系統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電子監察系統,依據預定義的監察規則,對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內容的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監察,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的相關監察要素進行進一步完善。實行對政務公開信息的發布內容、時效監察以及依法申請公開、諮詢投訴回復等方面的監察;實現對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事項辦理流程、承諾時間、收費、異常情況等監察,並提供辦理事項的督辦以及工作績效考核、統計分析等功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2012年,全縣各鎮、各單位在縣公眾信息網站共發布各類政務信息 13500條,在農村“廉政直通車”服務平台共發布各類信息57438條。各鎮、各單位均能將本單位的機構職能、規章檔案、業務工作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內容進行重點公開。
(二)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及書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雲浮日報》、《新興通訊》、縣廣播電視台等縣內主要媒體經常播發由縣府辦提供、審核的政務新聞信息,內容涉及縣政府會議、縣領導重要政務活動等,讓民眾及時了解我縣的政務動態。縣府辦參與編輯出版了《雲浮市情概覽(2012年)新興篇》、《雲浮年鑑(2012)新興篇》等一批介紹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投資及旅遊環境的資料,深受廣大民眾歡迎。同時,縣府辦編輯出版了《新興縣人民政府公報》3期。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一)2012年,縣電子政務平台收到網上來信3737件,內容涉及環境保護、文教衛生、社會治安、行業作風等方面,辦結3622件,辦結率達96.92%。
(二)2012年,駐縣行政服務中心25個視窗共受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33625件,辦結33559件(含去年結轉),正常辦結率99.8%。其中即辦件收件5725 件;承諾件收件27899 件,辦結27738件(含去年結轉),在承諾期限內提前辦結27728件,提前辦結率99.96%;因辦件手續不齊或不符合辦件規定的退回辦件96件。
(三)2012年,縣監察部門播出“行風熱線”節目10期,接聽電話183個,收到簡訊41條,反映問題580個,辦結率達 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縣政府收到公眾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宗,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方面的費用收支。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情況
2012年,縣府辦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問題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6 宗。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2年,新興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切實推進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積累了示範經驗,但同時也存在公開的範圍有待進一步擴大,主動公開的時效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依申請公開的規範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為此,我縣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加以改進。
(一)加強組織,主動公開。我縣要求各鎮、各單位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圍繞社會廣泛關注、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的事項,都要及時、全面、主動公開。嚴格按照《條例》的要求,對政府信息進行整理、歸類,增強公開的有效性。進一步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建立健全社會熱點跟蹤機制,及時回應民眾呼聲,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尤其對價格、環保、征地、拆遷、重大工程以及公共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民眾高度關注的問題,進一步細化公開措施,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二)完善系統,及時公開。在一站式電子政務平台之上,進一步完善圍繞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的套用系統,即行政職權和事項管理系統、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專欄、“依申請公開系統”、“工程領域公開信息和信用信息平台”、“農村廉政直通車平台”、“一網式”網上審批系統、政民互動系統、基層便民服務系統、農村“三資”信息管理平台、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電子監察系統。探索建立內部溝通協調機制,通過合理設定工作程式,明確責任分工,確保網路申請事項得到及時回復。對於申請事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範疇或無法按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做到主動與申請人溝通,儘量取得申請人的理解,努力實現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的大眾化、平民化,促進其為公民服務的社會化。
(三)試點延伸,拓展公開。不斷加大套用系統的開發,構建政務公開和服務網路,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鎮村延伸。目前,已建立農村廉政直通車網站,實現了鎮鎮有網站、村村有網頁,在全縣199個行政村設立了廉政直通車服務站點,實現政務、黨務、村務、財務的信息發布與查詢;在12個鎮和31條村建立基層便民服務點,為民眾代辦服務事項41項;建立農村“三資”信息管理系統,通過採集資產資源基礎信息和契約信息,建立登記台賬,實現農村集體所有資源資產公開發布。下階段,將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的鎮村延伸,擴大覆蓋範圍,對我縣行政執法事項、農村集體資產、基層村務進行清理、規範,力求公開面和服務面最大化。
(四)加大督查,確保公開。我縣將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運行機制、約束機制、監督機制和保障機制,充分發揮平台整合建設的優勢,實現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的全方位監察,電子政務套用到哪裡,監察到哪裡。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民主評議活動,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充分發揮縣紀工委及派出紀檢查組的職能,對各鎮、各單位實施分片負責,分區督查,每月發布電子監察通報,尤其是對部門承諾的內容,開展承諾踐行情況檢查,對承諾不踐行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標考核細則,培育一批政府信息公開先進典型,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