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統計局

新興縣統計局為廣東省新興縣政府組成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省的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組織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興縣統計局
  • 地點:新興縣
  • 職責:擬訂地方統計報表制度
  • 性質:統計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省的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組織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二)擬訂地方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生產總值,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縣各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縣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鎮、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股 城鎮經濟統計股 農村經濟統計股 能源股

領導班子

易惠芳 局長
伍尚贊 黨組書記
梁福友 黨組成員、黨支部書記、副局長
葉卓洪 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玉蘭 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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