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民政局

新興縣民政局

新興縣民政局是新興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興縣民政局
  • 隸屬:新興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起草社會救助管理規定、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縣村(居)委會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統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負責審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
(九)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制度。
(十)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民政局會同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新興縣行政區劃圖。

現任領導

一、陳國泉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民政局全面工作。聯繫新城鎮、大江鎮。
二、黃樹英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救助股、社會事務股、福利院、殯管所、殯儀館、天仙公墓搬遷、萬福園公墓以及黨廉黨務、紀檢、政工人事、婦女共青團、工會和民政調研扶貧、宣傳等工作。聯繫稔村鎮、東成鎮、水台鎮。
三、鄧冠恆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基層政權、地名、信訪、綜治維穩、救助管理站、婚登辦、敬老院等工作。聯繫車崗鎮、里洞鎮、太平鎮、六祖鎮。
四、何國華黨組成員:分管社會組織等工作。協管信訪、綜治維穩等工作。聯繫天堂鎮、河頭鎮、簕竹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