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簡介
城市和城鄉差別的出現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論述城市的出現如下:社會生產最初只有農業生產,沒有製造業和城市,分工結構是自給自足。隨著
農業的發展、剩餘產品的增加,出現了交換,交換的發展促進了交易效率的提高。交易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分工結構就會從自給自足跳到局部分工,出現半專業化的農業和半專業化的工業。因為農業生產需要占用較多的土地,而生產工業品沒有這種要求,所以農民只能分散居住,工業品生產者則選擇離農民最近的地方居住,以降低交易費用。如果交易效率進一步提高,在農業和製造業的分工之外,在製造業的內部出現專門以製衣、修建房屋、製造家具等為職業的製造業者。由於製造業者可以分散居住,也可以居住在一起,為了節省不同非農職業者之間的
交易費用,非農職業者必然選擇是居住在一起。於是出現了城市。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認為:城鄉差別是從自給自足演進到完全分工過程中的必然會出現的一種狀態。由於城市居民集中居住的交易費用係數比農村居民要低的多,城市的分工水平也就由於交易效率的改善而大大提高,城市和鄉村之間的生產力和商業化等方面就會出現差距,城裡人的專業化水平總是增加的比鄉下人快。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還認為:只要允許城鄉自由遷居,自由擇業等,城鄉之間的真實收入就會均等化。也就是說,隨著分工的深化,市場本身可以消除
城鄉差別。
集中交易可以改進交易效率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假設每個人的居住地點不變,每一對貿易夥伴都到他們之間的中點進行交易,那么當分工水平提高而要求交易的網路擴大時,總的交易旅行距離和相關的費用就會成超比例地擴大;而如果所有人都將交易集中到一個中心地點,則會大大縮減總的交易旅行距離,從而極大地降低交易費用,提高了交易效率。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還揭示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集中交易都能節約
交易費用,能不能節約交易費用,同分工水平的高低有關。在分工水平不高時,比如每個人只買賣兩種產品,則在完全對稱的模型中,每個人的交易費用為1元;如果集中交易,每個人的交易費用上升為2元;可見分工水平不高時,在市場上集中交易反而增加交易成本。
城鄉地價差別的決定機制
城市出現後,在均衡中出現二元城鄉結構時,居住在城裡的居民的交易效率大於居住在鄉下的
居民。如果允許城鄉自由遷居,那么很多人都願意居住在城裡,城市土地競價使土地價格上升,城市人均消費土地面積將減少。
最優城市結構層次及其形成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認為:城市並不是越大越好,市場會自發地形成最優的分層城市結構。在分工很發達時,城鄉之間的分層結構就存在一個選多少個層次的問題。若一個社區只有一個超級城市,則此社區所有的交易都在這個城市進行。但是,如果分工水平很高,貿易品大大增加,則對有些貿易品而言,人們同鄰居進行直接交易反而會比都到大城市更加便利,交易費用也更低。如果無論什麼交易都要到很遠的大城市進行,反而會造成不必要的交易費用。把所有交易集中在大城市進行的好處是人們可以利用更多交易中的專業化經濟,使交易效率改進。這種集中交易的好處與壞處折衷的結果是,人們不會把所有交易只集中在一個大城市,也不會把所有的交易分散進行。
若城市能夠劃分為幾個層次,最大的城市在上層,中等城市在中層,小鎮在底層,則在分工很發達時,與臨近的貿易夥伴會在附近的小鎮進行交易,與臨省的貿易夥伴在中等城市貿易,而與臨國的貿易夥伴在大城市進行貿易。這種金字塔式的城市分層結構是
集中交易兩難衝突折衷的最優結果,即是市場選擇的最優結果。
政策含義
城市的出現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發過程。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顯示,城市的出現是與分工水平的發達與否密切相關的。城市的內容並不只是寬闊的大道,高聳的樓房;城市的實質是發達的分工,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城市出現並不是“圈地”就可以做到的。
在中國城市化的進程中,姑且不論中國現在的城市布局深深打有
計畫經濟的烙印,即使在改革開放以後,甚至在中國明確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體制以後,中國城市的發展依然沒有遵守城市發展的內部規律,計畫的色彩依然很濃厚。中國的一些地方政府,片面理解小城鎮發展戰略的內涵,看中一塊地方就要建一座新城,道路修好了,樓房蓋起來了,農貿市場建好了,就是不見農民進城。這樣的城市只能是一座座空城、死城。
中國江浙一帶的小城鎮發展的很好,其中政府的
計畫管理很少。浙江的小
城鎮發展模式大概有以下幾種:以工興鎮、以商興鎮、以資源興鎮、農民建鎮、培育強鎮,多是市場自發模式。在改革開放以前,浙江省的小鎮和全國其它各省的小鎮沒有什麼區別,都是行政區劃中的一級,屬於“有場無市”。改革開放以後,由於種種原因,浙江的經濟快速的發展,尤其是其鄉鎮經濟的發展,也就是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所說的分工的不斷深化,原先的行政單位-小鎮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城市。浙江小城鎮的發展並不是對原先的行政區劃的肯定,相反浙江省在小城鎮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了鄉鎮企業過於分散的問題,浙江省下一步的目標正是調整這種計畫所留下的鄉鎮過於分散的問題。
象
深圳這樣的城市的出現並不是對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的否定。誠然,深圳市是在一片荒地上建立起來的。但深圳的出現與政府的巨大投資,優惠政策有關,尤其是有大批的
企業願意在此地聚集有關,是對只有深化的分工才會出現城市的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的肯定。
中國內地的多數地區不可能具備深圳那樣的條件,並不能象深圳那樣可以移植髮達的社會分工於一地,建立起蓬勃發展的城市。因此,內地的城市化進程並不能一蹴而就,城市化進程必須符合城市發展的規律。盲目的發展只能是資源的浪費。
城市的合理規模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顯示:市場會自發形成分層的城市結構和合理的城市規模。城市的規模與分層取決於分工的水平和
交易效率。是否應該限制大城市的發展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大城市的自發擴張表明大城市集中交易的好處依然大於壞處,人為的限制是對
交易費用的人為浪費,是交易效率和
生產力的人為損失。
同樣也應該避免另一種傾向,即城市的人為擴張。在中國的許多省份的城市遠景規劃中,常有經過幾年,把某城市建成特大型城市,把某城市建成大型城市,把某城市建成中型城市……。這樣的規劃有的可能成功,有的可能是錯誤的決策。人們還不可能準確地把握分工的演進路徑和規則,各個城市應該建成什麼規模的城市並不是可以人為控制的。比如說一些以自然資源為依託的煤城、鋼城等,其分工水平未必是不斷提高的,一旦資源開採殆盡,其城市的發展必然受到限制。再說,在分工水平還沒有達到相應的程度,過度的擴張帶來的也是資源的浪費,比如說有些省份以修建了多少里的高速公路為榮,高速公路是修好了,可是從上面通行的車子卻並沒有多起來,能否促進經濟發展尚且不說,投資的回收就是一個大問題。
一個城市的合理規模是由分工水平決定的,即由市場決定的。中國經濟的取向是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城市的大小也應該由市場來決定,而不是遠景規劃、行政命令來決定。
政府的作用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強調
市場的自發調節作用,但並不排斥
政府在城市化的過程中起作用,尤其在中國城市化水平較低的現階段。
現階段限制中國城市化發展的最大的障礙是城鄉之間人員不能自由流動。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認為城鄉之間的自由流動可以消除不完全分工下的城鄉
二元經濟結構,使之跳到完全專業化的分工,同時城鄉之間的人員自由流動是形成合理的城市規模和分層結構的必要條件。中國目前存在限制城鄉之間人員自由流動的障礙之一是戶籍限制。逐步淡化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界限,消除對流動人口的制度性歧視、政策性歧視和心理性歧視是政府的城市化政策的當務之急。有人擔心戶口制度的放鬆會使大批農民進城,衝擊城市人民的生活。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關於城市地價的論述揭示:從農村湧入城市的居民數會由於城市地價的上升而自動達到均衡。過分的擔心是多餘的。
另一個限制城鄉之間人員自由流動的障礙是住房制度,在中國住房貨幣化改革以前,城市實行的是住房配給制度。在住房貨幣化改革以後,城市的房價上漲的很快(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供需的真實反映),對於農村居民來說依然是一個很大的流動限制。而且農村人在城裡工作並不能取得和城裡人相同的待遇,城裡人有住房補貼,而農村人則沒有。因此,合理限制城市房價的上漲,增加
商品房出租的數量,消除對農工的歧視待遇,是鼓勵鄉下人進城,促進城鄉人員自由流動的又一必須舉措。
限制城鄉之間人員的自由流動的障礙還有很多,政府應該逐步取消這些人為障礙。
政府的作用除了上述取消城鄉自由流動的壁壘之外,當然對城市的發展應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比如工業區、商業區、生活區等不同功能區的劃分;新城區與老城區之間關係的處理;應對農村人口湧入城市帶來的問題;關於城市的環境保護等問題。
總之,現階段中國城市化過程中政府的主要力量應放在理順市場環境方面,把城市化交給市場這隻“
看不見的手”。在市場力量所不能達到的地方,政府應給予適當的引導。這也正符合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理論意義
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是新興古典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解釋了城市出現和分工演進之間內在的關係,顯示出城市的起源以及城鄉的分離都是分工演進的結果。新興古典城市化理論還能夠較好地解釋其它一些與城市有關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