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3年度工作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和新羅區審計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一)加強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領導,新羅區審計局及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各股室負責人組成,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格局,確保要公開的信息能及時主動公開。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按照《條例》和《規定》的要求,新羅區審計局在進一步完善編制好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的基礎上,梳理本部門所擁有的各類信息,規範化、系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並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公布,同時報備區政府辦、區檔案館、區圖書館。
(三)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開形式,豐富公開渠道,共同參與新羅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維護,把信息公開內容上傳至網站,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以供公眾查閱,還利用新羅區審計局公告欄向廣大公眾公開宣傳政府信息。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成效機制
新羅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局內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各股室負責確定、製作、更新、審查、發布股室起草制定的檔案、本部門的執法依據及相關信息,辦理申請事項和協調確認。
(五)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
新羅區審計局高度注重《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氛圍,提高《條例》的執行能力。一是組織全體幹部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區政府辦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檔案精神,讓大家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和理解。二是組織機關幹部職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新羅區審計局保密工作制度》、《新羅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試行)》等保密工作相關法規、制度,增強全局人員的保密意識,切實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三是組織相關人員積極參加區政府辦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班。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1、2013年度,新羅區審計局通過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1 條。
2、2013年以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2007年至2012年累計在《新羅之窗》政府信息公開欄上公開政府信息58條。其中2007年7條、2008年8條、2009年10條、2010年3條、2011年6條、2012年24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從公開類別看,2013年度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中其他信息21條。
(三)信息公開形式。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是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目前已清理出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都在該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公開。同時,認真按照區政府的要求做好向區檔案局和圖書館送交政府信息工作,完成了政府信息的送交任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3年度沒有收到公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2013年度及歷年累計數量)
2013及以前年度,新羅區審計局沒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也不存在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度,新羅區審計局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新羅區審計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雖然採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將在以後的工作中得到改進。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由於審計部門製作的文書內容較多屬於審計業務中被審計單位財務的內容,涉及到一定的商業秘密,可向社會公開的信息不多,信息公開程度還需要進一步拓展。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認識和政府信息工作人員的水平。堅定不移地把審計具體工作與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起來,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為民眾和社會服務。
2、完善政務公開信息監督、考核機制,確保公開信息準確及時。進一步規範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制度,保證網站信息及時更新。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落實審核責任,把好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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