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屈文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新縣城關北畈路中段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屈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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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

根據《新縣機構改革方案》:最佳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責。將縣對外勞務合作管理局的職責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縣對外勞務合作管理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全縣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全縣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措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全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實施意見和標準,組織擬訂全縣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及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實施意見,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依據國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實施意見。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縣工作或定居的意見。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和縣處級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縣管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實施意見,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實施意見。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辦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措施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縣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負責培育、完善、規範勞務市場,加強對人力資源中介機構進行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工作協調。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屈文明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余義發、戴經國、高飛、陳鋒、闞澤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工會主任:樊永成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劉光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縣企業養老保險中心主任:彭永紅

辦公地址

地址:新縣城關北畈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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