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醫療保障局

新縣醫療保障局

新縣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局),是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新縣朝陽路原食藥監局三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新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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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

根據《新縣機構改革方案》:組建新縣醫療保障局。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縣物價管理辦公室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縣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方案、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按上級統一部署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收費、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履行管理職責。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落實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和生育保險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指導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辦公地址

地址:新縣朝陽路原食藥監局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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