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電子商務協會是2016年2月成立於新疆為促進新疆電子商務發展而建立促進新疆電子商務發展的部門聯絡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電子商務協會
- 外文名:Xinjia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 時間:2016年2月
- 地點:新疆
新疆電子商務協會
新疆將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同時成立電子商務協會。
近日,自治區發改委、科技廳、統計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旅遊局、烏魯木齊海關及人民銀行烏魯木齊分行等十一個相關單位召開了新疆電子商務發展座談會,討論新疆電子商務發展規劃的有關工作,研究促進新疆電子商務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及建立促進新疆電子商務發展的部門聯絡機制。
為形成長效工作機制,與會者建議建立由發改委等12個部門組成的促進新疆電子商務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機制,共同研究討論新疆電子商務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努力推動新疆電子商務行業的快速發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協會章程
(討論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協會。
英文譯名:Xinjia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XECA
第二條 本協會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已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的企業,為企業電子商務套用提供服務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研究、提供電子商務諮詢、評估、人才服務的科研院所和協會、學會、商會等行業組織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為社會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組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為企業電子商務套用提供服務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研究、提供電子商務諮詢、評估、人才服務的科研院所和協會、學會、商會等通過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交流、業務培訓、學術研討、諮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活動,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履行行業代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協調、行業服務的職能,在電子商務技術創新和套用管理等方面發揮會員的表率作用;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在推進社會的電子商務發展中發揮規範管理、協調服務和技術支持的作用;促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的發展。為會員和政府服務,努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會員間的交流和合作,促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務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協會註冊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華南路1292號701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面向電子商務,不受地區、部門、行業、所有制限制,是與電子商務有關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全疆性社團組織。
第八條 本協會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民主協商的原則開展以下業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發展電子商務的政策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制(修)訂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政策、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二)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促進“行規行約”的建立和完善,促進電子商務領域的規範化建設;
(三)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諮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協助政府部門制定電子商務中、長期發展規劃;
(四)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學術交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知識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總結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介紹先進典型;
(五)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關注國內外行業動態,研究行業發展方向。不定期編輯新疆電子商務發展行業分析報告,報相關部門決策,推動新疆電子商務套用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組織國內外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
(六)幫助會員企業提升業務能力。包括引入國際合作與交流,協助企業吸引外資和國外智力;組織會員企業依託核心企業或服務鏈形成利益共同體,協同提高電子商務服務能力和套用水平、拓展業務範圍等;統一對外宣傳協會會員單位的電子商務套用能力,幫助會員企業提升社會影響力;
(七)協助企事業單位提高產品、服務質量,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認證及質量監督活動,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和諧氛圍建設、誠信體系建設;
(八)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專業的技術職稱評定和專家推薦工作;
(九)積極開展協會業務領域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接受政府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委託,對電子商務投資開發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論證與諮詢;
(十)完成政府或會員交由協會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遵守行規行約,按期交納會費;
二、自願加入協會,並在本協會註冊登記。
三、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組織和熱心並在電子商務研究領域有影響的個人。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四、在會員大會上通報會員入會信息。
第十二條 退會程式:
(一)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如果兩年不交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三)會員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或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後予以除名,並在相關媒體上公布。
(四)退會單位(團體組織、個人)的代表,在退出協會後,不再繼續擔任在本協會的職務。
(五)凡會員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
一、損壞協會聲譽,侵犯行業利益;
二、對其他會員或非會員的侵權行為;
三、誹謗他人名譽,違反國家法律被責令停業;
四、違反協會章程,不遵守行規行約。
經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三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及獲得有關信息資料的優先權;
(四)申請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新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在收到入會通知10日內繳納當年會費。根據單位不同類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結合的原則制定繳納會費的標準。會費可通過銀行劃轉或交轉帳支票及現金等方式繳納。協會收到會員單位會費後的一周內向繳費單位出具正式繳費憑證,並頒發本年度會員證書。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繳納會費的,需提前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會長、秘書長商研同意後方可減、緩、免繳當年會費。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及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終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有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為有效會議,到會會員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的事項為有效決議。
第十七條 協會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代替會員大會行使職責。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由理事會按照一定比例選舉產生。理事會的召開由常務理事會決定,特殊情況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理事會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為有效會議,到會理事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的事項為有效決議。
第二十條 會員大會、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
(四)提出下屆理事會的常務理事的候選人;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審議決定會員加入或退出本協會;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協會中近期工作計畫;
(十一)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二)決定本會的一般變更事項,履行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或兼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在會長的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協調和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三十六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變 更
第四十一條 變更本協會的章程、名稱、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單位、活動資金等,由常務理事會提出變更報告,提交會員大會通過;涉及登記證書及其他登記內容的一般性變更,由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
第四十二條 變更事項應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終止程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理事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八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的15日內,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務廳審查同意,並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2012年 月 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討論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協會。
英文譯名:Xinjia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XECA
第二條 本協會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已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的企業,為企業電子商務套用提供服務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研究、提供電子商務諮詢、評估、人才服務的科研院所和協會、學會、商會等行業組織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為社會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組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為企業電子商務套用提供服務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研究、提供電子商務諮詢、評估、人才服務的科研院所和協會、學會、商會等通過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交流、業務培訓、學術研討、諮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活動,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履行行業代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協調、行業服務的職能,在電子商務技術創新和套用管理等方面發揮會員的表率作用;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在推進社會的電子商務發展中發揮規範管理、協調服務和技術支持的作用;促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的發展。為會員和政府服務,努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會員間的交流和合作,促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務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協會註冊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華南路1292號701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面向電子商務,不受地區、部門、行業、所有制限制,是與電子商務有關的企業、事業單位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全疆性社團組織。
第八條 本協會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民主協商的原則開展以下業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發展電子商務的政策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制(修)訂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政策、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二)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促進“行規行約”的建立和完善,促進電子商務領域的規範化建設;
(三)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諮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協助政府部門制定電子商務中、長期發展規劃;
(四)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學術交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知識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總結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介紹先進典型;
(五)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關注國內外行業動態,研究行業發展方向。不定期編輯新疆電子商務發展行業分析報告,報相關部門決策,推動新疆電子商務套用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組織國內外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
(六)幫助會員企業提升業務能力。包括引入國際合作與交流,協助企業吸引外資和國外智力;組織會員企業依託核心企業或服務鏈形成利益共同體,協同提高電子商務服務能力和套用水平、拓展業務範圍等;統一對外宣傳協會會員單位的電子商務套用能力,幫助會員企業提升社會影響力;
(七)協助企事業單位提高產品、服務質量,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認證及質量監督活動,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和諧氛圍建設、誠信體系建設;
(八)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專業的技術職稱評定和專家推薦工作;
(九)積極開展協會業務領域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接受政府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委託,對電子商務投資開發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論證與諮詢;
(十)完成政府或會員交由協會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遵守行規行約,按期交納會費;
二、自願加入協會,並在本協會註冊登記。
三、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組織和熱心並在電子商務研究領域有影響的個人。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四、在會員大會上通報會員入會信息。
第十二條 退會程式:
(一)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如果兩年不交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三)會員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或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後予以除名,並在相關媒體上公布。
(四)退會單位(團體組織、個人)的代表,在退出協會後,不再繼續擔任在本協會的職務。
(五)凡會員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
一、損壞協會聲譽,侵犯行業利益;
二、對其他會員或非會員的侵權行為;
三、誹謗他人名譽,違反國家法律被責令停業;
四、違反協會章程,不遵守行規行約。
經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三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及獲得有關信息資料的優先權;
(四)申請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新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在收到入會通知10日內繳納當年會費。根據單位不同類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結合的原則制定繳納會費的標準。會費可通過銀行劃轉或交轉帳支票及現金等方式繳納。協會收到會員單位會費後的一周內向繳費單位出具正式繳費憑證,並頒發本年度會員證書。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繳納會費的,需提前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會長、秘書長商研同意後方可減、緩、免繳當年會費。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及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終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有半數以上會員出席為有效會議,到會會員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的事項為有效決議。
第十七條 協會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代替會員大會行使職責。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由理事會按照一定比例選舉產生。理事會的召開由常務理事會決定,特殊情況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理事會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為有效會議,到會理事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的事項為有效決議。
第二十條 會員大會、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
(四)提出下屆理事會的常務理事的候選人;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審議決定會員加入或退出本協會;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協會中近期工作計畫;
(十一)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二)決定本會的一般變更事項,履行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或兼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在會長的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協調和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三十六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變 更
第四十一條 變更本協會的章程、名稱、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單位、活動資金等,由常務理事會提出變更報告,提交會員大會通過;涉及登記證書及其他登記內容的一般性變更,由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
第四十二條 變更事項應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終止程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理事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八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的15日內,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務廳審查同意,並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2012年 月 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子商務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