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新疆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新疆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成立於2007年10月,前身為新疆財經學院金融系。學院現設有金融學、保險學兩個專業,設有金融理論、金融管理、保險三個教研室,現有教職工61人,專職教師55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0人,副教授以上職稱教師占專職教師總數的53%;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15人,碩士學位教師34人,碩士以上學位教師占教師總數的89%。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 創辦時間:2007年10月
  • 院長:李季剛
  • 前身:新疆財經學院金融系
辦學條件,學院領導,專業分類,保險學,金融學,

辦學條件

學院現設有金融學、保險學兩個專業,設有金融理論、金融管理、保險三個教研室
金融學院現有金融學碩士學位授予點,辦學層次包括了從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到重點本科以及普通本科教育。金融學是自治區級重點學科,學院現有校外實習基地6個,產學研基地3個。

學院領導

院長:李季剛,負責行政、重點學科、本科教學工作。
黨總支書記:卡哈爾·吾甫爾,負責黨建、學生工作。
副院長:盧愛珍,負責研究生教學、科研管理工作。

專業分類

保險學

專業簡介
保險學課程的設定在金融學院已有30多年的歷史。自1996年首次招收保險學專業本科生以來,2008年在教育部專業調整後再次實現招生,並於2011年獲得保險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是自治區重點學科、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金融學專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斷提高本科教學水平與質量,在人才培養、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服務社會等方面,都具備了較強的基礎和實力。
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理論基礎紮實,品質優良,具有較強實踐動手能力和創新意識的複合型、套用型人才。具備保險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企業集團等部門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保險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具有保險方面業務的基本技能;
3.熟悉國家有關保險方針、政策和法規;
4.了解保險學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5.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工作能力;
6.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熟練運用計算機,熟悉相關作業系統。
培養方式
1.所屬學科:經濟學
2.學制與修業年限:標準學制為全日制4年,彈性修業年限3—8年。
3.主要專業課程:
金融學、保險學、社會保險學、保險經營管理學、風險管理學、保險行銷學、保險精算、金融市場學等。
4.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社會(專業)實踐與調查、實驗課、專業實習、科研訓練、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
5.授予學位:經濟學學士

金融學

專業簡介
金融學專業在新疆財經大學已有50多年的歷史,1980年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1998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現為學校博士點建設單位。是新疆財經大學的品牌專業,自治區重點學科,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
培養目標
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信託、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企業集團、上市公司等部門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新疆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2.具有銀行、證券、信託和保險等方面業務的基本技能;
3.熟悉國家有關金融方針、政策和法規;
4.了解金融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5.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工作能力;
6.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熟練運用計算機,熟悉相關作業系統。
培養方式
1.所屬學科:經濟學
2.學制與修業年限:標準學制為全日制4年,彈性修業年限3—8年。
3.主要專業課程:
金融學、國際金融學、金融市場學、保險學、商業銀行學、中央銀行學、公司金融學、金融工程學、國際結算、銀行會計、證券投資分析等。
4.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社會(專業)實踐與調查、實驗課、專業實習、科研訓練、畢業實習、畢業論文
5.授予學位:經濟學學士
金融學專業實驗班
與此同時,為加強金融專業學生的研究能力、繼續深造能力,從2012年起招收“金融學實驗班”。在以上培養目標與培養方式的基礎上,調整了部分課程設定,以強化其數學、英語基礎與專業素質,為學生考研、學術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礎。實行小班授課、目標考核管理等新政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