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縣處級事業單位,一級獨立法人,公益一類,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
- 性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縣處級
主要職責
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
- 黨政辦公室
- 紀檢監察室
- 財務科
- 醫療機構管理指導科
- 學會管理科
- 醫學考試中心
- 醫學鑑定管理指導科(自治區醫療技術鑑定辦公室)
-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辦公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縣處級事業單位,一級獨立法人,公益一類,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縣處級事業單位,一級獨立法人,公益一類,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承擔全國執業(助理)醫師、護士資格考試、衛生計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其他衛生...
1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承擔全國執業(助理)醫師、護士資格考試、衛生計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其他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考試的考務工作、醫護人員執業註冊工作;承擔醫學學術團體服務與管理、國內外醫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根據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政府機構,結合新疆實際,研究提出自治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監督實施。主要職責 (二)研究提出自治區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4〕34號),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職能轉變 (一)取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18年11月成立的直屬機構。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擬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規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人身意外傷害...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負責本系統醫療機構的管理工作,並接受所在地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四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醫療需求等實際情況,合理配置和充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實施辦法(試行)》於2011年6月30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新政辦發〔2011〕111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基本藥物採購的相關責任主體、基本藥物採購方式與方法、基本藥物...
組織伊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六、婦幼家庭發展科。負責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劃;對婦幼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對許可權內醫療保健機構母嬰保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臨床檢驗中心,是國家設立的衛生醫療機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臨床檢驗中心是我區唯一的法定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臨床檢驗中心隸屬自治區衛生廳附設在新疆醫科大學一附院,對全疆各級醫院臨床檢驗的管理,質量監控、業務指...
紅十字會機關(婦幼保健計生服務中心)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區服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局將加快推進全疆疾控體系改革,組建自治區、地、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局,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專業建設,規範各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公共衛生...
自治區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定點醫院護士。人物經歷 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醫院心外科護士長,自治區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定點醫院護士。人物榮譽 2021年1月,被授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稱號。
(十七)貫徹自治區、地區保健委員會幹部保健工作的政策、指示和決定,承辦市委、政府以及市保健委員會委託或指定的保健任務;負責市保健對象重要醫療保健任務的協調和指導。負責在市召開的自治區、地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