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哈密市伊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哈密市伊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按照市委、區委工作安排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伊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區愛民路4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落實應對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自治區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督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八)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落實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崗區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十)指導區屬醫療衛生單位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和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領導分工

易磊伊州區衛健委黨組書記、副主任:主持衛生健康委員會全面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作風、健康扶貧、黨務政務公開、精神文明、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健康發展規劃、信息化建設,平安單位建設、全民健康體檢、項目等全盤工作。
王麗梅伊州區衛健委黨組副書記、主任:主持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委行政工作,協助黨組書記抓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工作,主要負責機關作風、績效管理、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及工作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安全生產等工作。
余廣智伊州區衛健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黨組書記工作,分管建設項目、援疆項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衛生監督協管、人事、財務、全民健康體檢工作、職業病管理、愛國衛生和創衛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區委機關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組織建設;負責績效管理工作、起草黨委各項工作制度和規則,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各種黨務檔案、請示與報告,負責本委所屬各支部黨員發展工作的程式管理、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承辦黨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統計上報,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上交,組織學習和宣傳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負責會議組織和黨課安排,負責處理有關黨務的來信來訪及黨員檔案。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重要文稿起草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工程項目、集中採購以及來信來訪和機關保衛等工作:負責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指示辦理事項的督促工作;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機構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等規劃並實施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網站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區衛健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科。組織擬訂衛生健康內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核算,指導和監督區屬單位財務和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收繳工作。監督鄉鎮衛生院財務核算,確保鄉鎮衛生院財政撥款足額撥入;負責鄉鎮衛生院的公用經費的申請、撥入工作,監督資金的專款專用和合規使用;建立並完善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規範鄉鎮衛生院財務行為,確保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鄉鎮衛生院的賬務處理工作;負責鄉鎮衛生院的財務快報、年報、決算報表的填報;負責鄉鎮衛生院的會計憑證的保存、會計賬簿及決算報表的列印存檔;負責鄉鎮衛生院的相關財務工作的提醒、告知、督促。
三、人事科。負責擬訂衛生人才引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所屬單位機構和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協調各項機構、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實;按照規定管理委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調動、招聘、人才引進、工資調整、工資檔案登記、人事檔案管理及相關統計、年報工作:負責幹部轉正定級,公務員及幹部系統管理及相關統計、年報工作;負責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報名、評審、晉升及學分審核工作,收集上報辦理職稱資格證書相關資料,組織實施崗位設定、崗位聘任等相關工作;負責幹部年度考核及報批工作;負責擬退休人員的條件審查及報批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犧牲、病故大員一次性撫值金喪葬費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審查及報批等工作。
四、醫政科。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指導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培養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統籌協調推進伊州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並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擬訂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研究擬訂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統籌協調伊州區中醫藥資源配置;負責有關中醫藥地方性法規的組織實施,並加強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中醫醫療、保健、預防、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負責落實有關中醫藥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對許可權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核發。
五、疾控科。擬訂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各類傳染病的防治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上報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總結推廣防治工作經驗,調查、掌握地方病病(疫)情,分析本區域發病情況,研究流行因素,掌握流行規律,制定地方病防治對策,推動、檢查防治措施的落實,負責組織地方病病(疫)情監測和防治效果觀察,考核、驗收防治成果;負責地方病防治專項經費、物資等計畫的申報,監督檢查使用情況。做好地方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防治人員的培訓工作。貫徹執行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時掌握情況,反映信息,提出建議;負責起草地方病防治工作規劃及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伊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
六、婦幼家庭發展科。負責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劃;對婦幼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對許可權內醫療保健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核發;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對許可權內醫療保健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核發。
七、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實施生育政策;負責政策外生育的立案調查、社會撫養費徵收。負責再生育的審批工作及病殘兒醫學鑑定的初審。
八、基層公共衛生科。負責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的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指導基層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落實;組織制定伊州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計畫、總結、服務規範、實施方案;負責伊州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服務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督導檢查、效果評估工作;開展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業培訓、技術指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進展監測,牽頭組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基層衛生服務的績效考核;組織實施對基層衛生健康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對基層健康服務體系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公共衛生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體系建設等政策法的調查研究;組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交流、收集、整理、分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關信息與工作進展情況。
九、規劃信息科。組織開展覆蓋伊州區的全員統籌管理信息系統平台建設與維護工作;提出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十、體檢辦。結合全民體檢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知識和健康技能教育,組織基層醫療機構對全區範圍內所有人群的健康體檢工作,建立並完善健康檔案。承擔伊州區衛生健康政策宣傳。
督促用人單位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和各級布置的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任務;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受理並負責用人單位網上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的行政審核工作;監督檢查用人單位網上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病危害基礎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指導職業病防治技術能力提升體系建設,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防治工作;負責區域內職業衛生監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資質核查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區內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十一、愛衛辦。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區愛國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環境衛生檢查及評比。配合農業農村部門進行農村改廁技術指導。組織協調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和團體的愛國衛生工作。督促鄉鎮、街道持續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負責組織全區城鄉病媒生物防制活動。組織開展創建衛生鄉鎮、衛生村、衛生單位活動。
十二、項目辦。貫徹、執行有關項目的方針、政策和指令。負責項目建設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負責施工資料和檔案的歸集保管工作;負責和施工單位的協調工作。協助施工方做好工程驗收工作;定期召開工程例會,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的問題。負責項目上報、審批,負責對接設計、規劃、勘查,監理部門做好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前期手續辦理;負責醫療設備需求計畫上報;負責做好設備發放、協調安裝、質量問題反饋;負責審批工程款。
十三、老年大學。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以及哈密市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條例》;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推動相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協調和推動相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動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指導、督促和檢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老齡工作;研究、制定全區重大涉老活動方案,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落實應對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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