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哈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哈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由原市衛生計生委、市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整合而成。

2021年5月,被評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19日
  • 辦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區愛民路2號衛生健康大廈 
  • 現任領導:莎代提·艾買提(主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制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自治區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督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和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七、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落實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區縣衛生健康工作和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以及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保密、信訪、重要文稿起草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和督辦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指導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承擔協調推進健康中國、健康新疆戰略和健康哈密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並實施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覆蓋哈密市雲醫療信息平台建設;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機構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擬定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網站建設和統計工作;擬訂衛生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三、財務科。組織擬訂衛生健康內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統籌管理和監督中央、自治區、哈密市補助衛生健康專項資金、項目以及援疆項目、資金;負責擬訂保健對象醫療保健工作計畫,提出保健經費的預決算,加強保健費用的審核、結算,有計畫安排保健對象的健康體檢及檔案管理等工作。
四、醫政醫管與醫改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負責市二級以下醫療機構審批;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指導並督促市域內醫聯(共)體建設;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協調建立醫保基金支付藥品費用試點工作長效機制;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無償獻血的宣傳教育、組織、動員和表彰獎勵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監督檢查采供血機構、醫療單位輸血工作;制定臨床用血的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保證臨床輸血安全;負責《無償獻血證》的發放、審核和區域內血量調劑工作,保障在出現突發事件時臨床應急用血;負責做好“旅遊+康養”相關工作。
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分析人口發展動態,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上報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務,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民眾的防病意識和個人素質;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基層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七、基層衛生健康科。負責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的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落實;指導基層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負責擬訂愛國衛生工作目標和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衛生健康統計和各級各類衛生創建活動;指導城鄉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健康教育、農村改廁,並督促落實;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八、衛生應急辦公室。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擬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實施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組織擬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方針、政策和措施;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建立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指導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並及時分析,作出預警;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綜合監督和食品科。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衛生監督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老齡健康科。組織擬訂老齡工作發展規劃,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對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條例》進行督促檢查;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有關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機關退(離)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退(離)休幹部工作;負責市老年大學的教學及老年人思想和文化教育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婦幼保健科。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主體,以農村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基礎,綜合醫院為補充的婦幼保健服務體系;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對母嬰保健技術的準入與監管,依法規範母嬰保健服務;負責《出生醫學證明》事務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基層開展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系統管理工作。
十二、職業健康科。負責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報單位的審核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三、科技教育和衛生健康宣傳科。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類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輿情監控、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四、中醫藥管理科。研究擬定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統籌協調全市中醫藥資源配置;負責有關中醫藥地方性法規的組織實施,並加強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中醫醫療、保健、預防、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負責落實有關中醫藥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執業註冊等工作。

歷史沿革

2019年2月19日,哈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掛牌。

現任領導

主任 莎代提·艾買提
哈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萬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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