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

2006年5月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同意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能源利用監測中心)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
  • 性質:政府機關單位
主要職責,工作內容,作用,

主要職責

2006年5月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同意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能源利用監測中心)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主要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自治區經貿委的委託,依法承擔自治區節能監察等相關工作。

工作內容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自治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更名的批覆》(新機編辦字[2006]62號)的精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更名後,主要職責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自治區經貿委的委託,依法承擔自治區節能監察等相關工作。目前該中心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一、依據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標準以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和要求,依法承擔自治區節能監察工作;制訂自治區節能監察年度計畫和“十一五”節能監察規劃,指導用能單位合理用能和節約用能。
二、督促檢查從事能源生產、利用、經營及相關活動的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標準以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節能規定。
三、受理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標準以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節能規定行為的舉報。
四、依法查處和糾正正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標準以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節能規定的行為。
五、負責自治區節能宣傳和培訓;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
六、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七、對自治區重點用能企業的節能情況進行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節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及時上報我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
八、督促用能企業加強能源統計工作,配備必要的節能計量設備和器具,定期上報能源統計報表;對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編制節能規劃,提出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完成審計報告。

作用

更名後的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對我區進一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能源基本國策,加強節能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大力推進節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實現今年和“十一五”節能目標都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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