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監察總隊於1984年11月成立,原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1991年加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能源利用監測中心牌子,2006年8月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2008年10月參照公務員管理,2009年6月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監察總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節能監察總隊
- 原名:新疆維吾爾自治節能技術服務中心
- 成立時間:1984年11月
- 更名時間:2009年6月
機構設定,工作職責,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有辦公室、監察一室、監察二室(儀器室)、監察三室、法制監督室(培訓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工商註冊)。
工作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自治區經信委的委託,依法承擔自治區節能監察執法活動、宣傳國家有關節能法律法規,依法培訓用能管理員和重點用能設備操作人員、指導和協調地州市節能監察機構依法開展節能監察工作;依法組織對全區重點用能單位用能狀況實施日常節能監察;受理和查處全區違法違規用能重點案件;指導和協調全區節能監察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