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5月,前身是新疆省人民法院哈密分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哈密市中山北路12號。全院實有人數93人。其中,中央政法編89人,工勤編4人。漢族61人,占66%;少數民族32人,占34%。本科82人,占88.2%;研究生4人,占4.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 區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
  • 地址:哈密市中山北路12號
  • 郵政編碼:839000
  • 聯繫電話:0902-2259378
  • 成立時間:1950/5/1
  • 全院人數:93人
  • 院長姓名:玉素甫·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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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簡介

玉素甫·艾力,男,1955年5月出生,維吾爾族,新疆鄯善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2013年7月起擔任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至今。

院情簡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5月,前身是新疆省人民法院哈密分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哈密市中山北路12號。全院實有人數93人。其中,中央政法編89人,工勤編4人。漢族61人,占66%;少數民族32人,占34%。本科82人,占88.2%;研究生4人,占4.3%。近年來,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自治區高院以及地委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把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作為法院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緊緊圍繞“讓人民民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加強執法辦案,深化司法改革,推進司法公開,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升審判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推進平安哈密、法治哈密建設,為實現地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機構設定

哈密中院現有1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政治部(含機關黨委)、辦公室(含司法行政裝備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含審判委員會辦公室)、監察室、督察室、法警支隊、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技術室。

法院建設

近年來,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1200件左右。多年來,哈密地區中級法院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反恐嚴打鬥爭、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四項重點工作,努力實現“案件質量、隊伍素質、司法公信”三個提升,有效推動了法院各項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在工作中,完善和提升立案大廳的功能,使立案信訪視窗逐步具備訴訟引導、立案審查、立案調解、救助服務、查詢諮詢、材料收轉、信訪接待、判後答疑等八項功能,做到諮詢有人應、電話有人接、訴訟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傾力打造“一站式訴訟服務大廳”,為弱勢群體設立訴訟執行“綠色通道”,設立訴前調解室,縮短訴訟周期,減少當事人訴累,降低訴訟成本。深入開展社會矛盾大排查、大調處,加大信訪案件化解力度,對重點信訪案件,堅持領導包案、因案施策,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依法、按政策妥善處理。堅持面向基層、服務基層的工作方針,延伸服務領域、拓展工作職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開展 “法官進園區”活動,拓展法企共建的深度和廣度,努力為企業提供法律指導和幫助,增進服務實效。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特困申請執行人實施司法救助;對涉及弱勢群體和困難企業的當事人,依法減緩免訴訟費,將司法為民真正落到實處。

所獲榮譽

近年來,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授予“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全區法院開展‘兩評查’活動先進單位”、 “全區法院教育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全區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地區政法綜治工作先進集體”、 “地區級模範職工之家”和“地區級職工書屋”等稱號。先後湧現出“自治區法院辦理專案先進集體”、“自治區法院系統先進集體”刑庭,“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鄒愛東、“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最美基層幹部”阿布列林·阿不列孜等先進典型;哈密地區中級法院有多篇調研文章、論文、案例在全國、自治區、地區獲獎。

地理位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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