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5月,其前身系新疆省人民法院哈密分院,坐落於哈密市中山北路的,現下轄哈密市、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伊吾縣3個基層人民法院,9個基層人民法庭。

截至2013年末,哈密中院有1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政治部(含機關黨委)、辦公室(含司法行政裝備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含審判委員會辦公室)、監察室、督察室、法警支隊、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技術室。
截至2013年末,哈密中院有在編幹警91人,其中漢族幹警60人,少數民族幹警31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幹警78人,占總人數的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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