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具體規定》的決定

2003年8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具體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8.01
  • 實施時間:2003.08.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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