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環境監測中心站

新疆環境保護監測總站成立於1976年5月22日(見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黨發(1976)21號文),於1981年2月26日更名為新疆環境監測中心站(見自治區編委會新編寫(1981)06號文),於2006年10月26日更名為新疆環境監測總站(見自治區編委會新編寫(2006)151號文),為自治區環保局下屬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科研技術事業單位,是獨立法人單位。現有職工97人(其中在編人員92人,聘用專業技術人員5人),教授級高工1名,高級工程師9人,工程師37人,助理工程師29人,非專業技術人員23人,專業技術人員占78.4%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環境監測中心站
  • 地點:烏魯木齊市北京南路38號
  • 占地面積:6620平方米
  • 儀器設備:250台
研究設備,工作任務,認證狀況,下設科室,

研究設備

本站位於烏魯木齊市北京南路38號,占地面積6620平方米,監測業務用房4135平方米,擁有與監測工作能力相適應的監測儀器設備250台件,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氣相色譜、液相色譜、色質聯用、離子色譜、原子螢光光度計、紅外、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紅外測油儀、總有機碳測定儀、煙氣測試儀、聲級計、監測車、微機等,固定資產約為1282萬元。新疆環境監測中心站是國家環境監測網路一級站,是本區環境監測的網路中心、技術中心、數據中心。

工作任務

本站的主要工作任務:
1.參與制定全區環境監測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全區的環境標準和技術規定,負責編寫全區的環境質量報告書。
2.組織實施全區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地掌握和評價全區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
3.組織承擔全區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地掌握和評價全區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
4.組織實施全區污染源監測,承擔全區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時、準確地掌握全區污染源排污狀況及變化趨勢,為環境管理提供執法依據。
5.為政府部門執行各項環境法規、標準、全面開展環境管理工作、編寫和發布各類環境質量報告提供準確、可靠的監測數據和資料。
6.為實施強化環境管理八項制度做好技術監督和技術支持工作。
7.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網路建設與全區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負責全區監測網的組織協調及業務技術的交流、指導、培訓和考核。
8.組織承擔全區範圍內環境應急監測、環境污染事故監測、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監測、綜合性環境調查及污染糾紛技術仲裁。
9.對社會開展環境監測和技術諮詢,為社會和經濟建設提供環境技術服務。
10.開展環境監測科學技術研究,預測環境變化趨勢,並提出污染防治對策。

認證狀況

本站於1989年通過省級計量認證,1996年又通過國家級計量認證,2001年通過五年到期複查,獲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證號:(2001)量認(國)字[U 14747號]。現能開展水和廢水、環境空氣與廢氣、室內空氣、生物、土壤、固體廢物、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噪聲、振動等七大類136個監測項目。

下設科室

本站下設10個科室:辦公室、綜合業務管理室、環境測試中心、環境應急(現場)監測中心、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污染源監測中心、大氣環境監測中心、水環境監測中心、環保驗收監測管理室、室內環境監測室。 本站的組織機構能適應國家一級站的監測工作需要,內部管理有序,制度健全,各部門職責明確,質量管理體系運轉基本正常,能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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