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機構規格相當(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承擔全區水土保持監測網路建設管理及水土保持水土監測工作:承擔自治區內水土流失調查及水土保持公告發布工作:協助做好水土保持監督執法、項目評估驗收等工作:承擔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及人才培養工作。

內設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內設5個科室,機構規格相當鄉(科)級。
(一)總工辦:列編制5名,領導職數2名。
負責總站(中心)技術管理工作;承擔水土保持水土環境監測規劃編制和計畫落實工作;組織實施對全疆監測成果的鑑定、審核及質量認證等工作。
(二)綜合科:列編制5名,領導職數2名。
負責組織專項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工作;負責水土保持科技示範園管理工作;承擔文秘、人事管理、黨建、精神文明、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管理、綜合治理、工會、後勤工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三)監測科:列編制7名,領導職數2名。
負責全疆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組織開展水土流失動態監測,負責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和監測年報的編制等工作;指導地州監測分站開展動態監測工作。
(四)信息科:列編制5名,領導職數2名。
負責總站水土保持信息化規劃的編制;負責全疆水土保持水土環境監測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和監測網路資料庫的更新維護等工作;負責編制水土保持公告;承擔全疆範圍內的遙感監測工作。
(五)技術推廣科:列編制5名,領導職數2名
負責全疆水土保持技術推廣、水土流失預防治理和承擔水土保持先進設備、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工作;負責制定新疆水土保持監測技術標準、編制全疆水土保持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培訓監測技術人員;開展水土保持科學技術試驗研究;承擔水土保持方案技術審查及監測成果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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