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農業局

新田縣農業局是政府授權主管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與科技教育股、糧油作物股、蔬菜辦、經濟作物股等職能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田縣農業局
  • 職責:主管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 所屬:新田縣
  • 等級:正科級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辦事程式,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下轄新田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種子公司、土壤肥料工作站、種子管理站、植保植檢站、農產品質量檢測站、農業市場信息管理辦公室、湖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新田分校等事業單位。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09人,其中,農藝師25人,助理農藝師46人,技術員7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落實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產業政策、經濟政策和技術政策的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發展現代農業和生態農業;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提出農業各產業的法律、法規和條例的建議,草擬農業主管產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農業主管產業的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
2、參與制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負責編制中、長期農業發展綜合規劃、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做好農業內部各產業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綜合平衡,制定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運行的調控方案;負責農業資源的區劃和耕地保養管理工作;參與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在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3、對農業和國家用於建設商品糧、棉、油、糖、菜等生產基地的專項資金實行歸口管理;負責指導局屬農業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監督管理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4、調查了解農業生產情況,制訂增產、優質技術措施;負責糧、棉、油、茶、菜等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組織推廣高科技新品種和重大的先進適用技術,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
5、參與研究制定全縣“菜籃子工程”的規劃,並負責瓜、菜等農產品的技術、生產管理;研究農產品市場產銷方向,發布產銷信息,做好產前、產中、產後的服務工作;加強全縣農業信息系統建設,管理農業信息,協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統計工作。
6、擬定主管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藥、種子、肥料等農業投入商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對生產及進口的種子、農藥、肥料等產品的登記,依法打擊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種子、肥料、苗木等坑農害農行為。
7、擬定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技術開發、示範及推廣,會同科技部門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專利和農業科技經費等工作;負責協調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業技術培訓、技術職稱的評審、行業協會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實施“綠色證書”工程和農業宣傳工作;指導“科教興村富農計畫”的實施。
8、承辦縣政府授權的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實施農業援助項目;負責農業國際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組織農副產品出口創匯,發展創匯農業,引進外資,推動全縣農業對外開放。
9、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和省、市、縣農業主管產業資金投入;指導局屬單位的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以及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10、組織、監督對縣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蟲情、疫病情情報並組織撲滅;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村自然災情調查和生產救災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事程式

(一)農業行政執法程式
1、登記立案。受案人應當填寫《行政處罰立案審批表》,報農業行政處罰機關主管領導批准。
2、調查取證。農業行政處罰機關必須對案件情況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調查收集證據。
3、執法人員製作《案件處理意見書》,報農業行政處罰機關負責人審批。
4、農業行政處罰機關製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當事人,告知當事人可以在收到告知書三日內,進行陳述和申辯,符合聽證條件的,可以要求農業行政處罰機關組織聽證。
5、符合聽證條件的案件,在舉行聽證會議7天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會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名單。
6、製作《聽證會報告書》報處罰機關負責人審查。
7、作出處罰決定,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8、送達處罰決定書。
9、處罰的執行。
10、結案歸檔。
(二)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式
1、申請者向縣農業局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縣農業局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3、省農業廳在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4、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期滿後需申領新證的,種子生產和經營者應在期滿前3個月內,持原證重新申請,重新申請的程式和原申請的程式相同。
(三)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程式
1、申請人向縣農業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①《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申請書》;
②產地的區域範圍、生產規模;
③產地環境狀況說明;
④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計畫;
⑤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控制措施;
⑥專業技術人員的資質證明;
⑦保證執行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規範的聲明;
⑧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2、省農業環境監測站受理、審核、現場檢查。
3、申請人委託省農產品質量檢測檢驗中心對產地環境進行檢測。
4、認定。符合要求的頒發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
5、產地認證有效期。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期滿需繼續使用,應在有效期90日內重新辦理。
6、樹立標示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應樹立標示牌,標明範圍、產品品種、主管負責人。
(四)植物檢疫程式
1、農業植物包括糧、棉、油、麻、桑、茶、糖、菜、煙、果(乾果除外)、藥材、花卉、牧草、綠肥、熱帶作物等植物和植物的各部分以及來源上述植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情的植物產品應施檢疫。
2、產地檢疫。1)種苗繁育單位或個人在選址前,應徵求縣植保植檢站的意見。2)縣植保植檢站審核基地是否符合檢疫要求。3)實施產地檢疫,對已發生檢疫對象的繁育材料需經嚴格除害處理並經縣植保植檢站檢疫。4)檢疫合格後,縣植保植站簽發植物檢疫證書。
3、調運檢疫。1)調入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事先徵得所在地植物檢疫機構同意,並取得檢疫要求書。2)調出地的植物檢疫機構,憑調出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調入地檢疫要求書受理報檢,並實施檢疫。3)調出地的植物檢疫機構對調運植物、植物產品檢疫合格後,簽發植物檢疫證書。
4、調入地植物檢疫機構對調入的應檢植物、植物產品可以進行復檢。
5、國外引種檢疫。由農業部和省農業廳兩級審批。

地理位置

地址:迎賓路6-1
新田縣農業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