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新田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新發[2002]4號)精神,2002年,新田縣農業委員會更名為新田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農辦),其機構性質為按實體運作的辦事機構、直屬縣人民政府領導。內設一個綜合股室,現有幹部職工 1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田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地點:新田縣
  • 機構性質:直屬縣人民政府領導
  • 組成:主任1名,副主任4名
機構職能,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授權研究擬定我縣農村經濟發展的規範性檔案,檢查監督農村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2、組織開展農村綜合調查,綜合協調涉農和支農部門的工作,組織有關單位開展農村綜合調查;掌握、反映農業、農民和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總結典型經驗。
3、研究提出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包括農村的生產、流通、分配體制、農業投入與勞動力管理和小城鎮體制)的意見;指導和協調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5、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全縣農村土地承包、農村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及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等工作。
6、協調科教興農,協調指導農科教相結合以及農村招商引資、出口創匯和外向型農產品基地建設。
7、認真組織實施全縣新農村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8、負責農村能源開發管理和生態農業的發展工作,行使農村能源管理的行政職能。
9、協調、指導全縣的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
10、 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重大案件。
11、負責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和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其他事項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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