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文化和旅遊局

新泰市文化和旅遊局

新泰市文化和旅遊局是新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魯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泰市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地區:山東省新泰市
  • 所屬單位:新泰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魯濤(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擬定有關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負責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和旅遊公共服務的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智慧旅遊建設。
(七)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牽頭擬定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創新工程。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 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負責新舊動能轉換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統籌組織工作。
(九)管理和指導旅遊教育培訓,組織和指導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制定旅遊市場推廣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動新泰旅遊形象以及旅遊品牌體系建設。策劃、組織協調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指導旅遊節慶活動的開展。
(十一)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二)指導、協調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包括電影、電視劇、卡通片的創作生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管理全市重大廣播影視活動,組織推進全市廣播影視領域的公共服務。
(十三)監管廣播影視節目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廣播影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四)對市級廣播電視台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五)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監管,監管全市出版活動。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
(十六)負責報紙、期刊的出版發行管理工作。負責印刷業的監管。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新聞記者證、記者站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十七)指導、推進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等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八)指導、管理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加強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的市場推廣,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九)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維修、利用、宣傳等工作,強化文物督察,協調指導博物館建設與發展。
(二十)代管新泰市歷史文化研究院。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貼心代辦,一次辦好”改革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文化和旅遊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審管聯動,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傳承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文化交流與傳播,不斷提高新泰旅遊品牌形象和文化軟實力,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整合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健全現代文化和旅遊產業體系,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活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工科、財務科牌子)
(二)行業監管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三)公共服務科(掛文化遺產科牌子)。
(四)產業發展科。
(五)宣傳推廣科。

現任領導

局長:魯濤
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元坤
黨組成員、副局長:襲祥東
黨組成員、新泰市毛澤東文獻博物館服務中心主任:王建林
黨組成員、新泰市歷史文化研究院院長:張慶
副局長:劉陽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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