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文化和旅遊局

晉城市文化和旅遊局

晉城市文化和旅遊局是晉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晉城市城區上輦街43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晉城市城區上輦街43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文物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和博物館(下稱文博)、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下陳廣電)的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文化、旅遊、文博、廣電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擬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市文化、旅遊、文博、廣電事業及產業發展,擬定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推進文化、旅遊、文博、廣電與相關領域融合發展。推進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基層相關工作。
    (三)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文化、旅遊、文博、廣電業務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文博活動和項目實施。指導市級重點文化、旅遊、文物、廣電設施建設和基層相關設施建設。
     ( 四)依法對文化、旅遊、文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案件聯辦、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監測經濟運行。負責行業統計及統計信息發布。
    (五)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文博、廣電科技創新發展,推進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文物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
    (七)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遊、文博、廣電專業人員及管理人員教育培訓,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八)指導、管理、協調全市文化、廣電領域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九)指導、管理、協調全市文化、旅遊、文物、廣電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服務平台體系,推動旅遊服務便利化。
    (十)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跨區域、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跨區域、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管理指導文博外事工作。開展廣電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地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二)負責全市旅遊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和公告的相關工作。負責假日旅遊、特種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文博的相關審核、推薦申報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承擔確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播出進行管理。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
     (十五)承擔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加強公共服務和產業發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加強配合聯動,最佳化協同高效。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加強行業自律。推動媒體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電、文博融合發展。推動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加大文物資源活化利用、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力度。
     (十八)與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相關劃轉事項的審批職能由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負責,劃轉事項涉及的年度核驗、行政處罰等事中事後監管職能由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市文化和旅遊局及時提供劃轉事項相關的行業政策、規範性檔案等情況,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實時提供相關的審批信息。雙方建立審管銜接機制,簽署合作備忘錄,確保審管職能無縫銜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辦理黨組日常工作事務,起草全局性工作文稿和政策檔案,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工程建設、應急值班、機要、檔案工作,承擔全局重大活動、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接待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涉外法律事務工作和提案建議辦理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扶貧、普法、綜治、信訪接待、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相關人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財務預(決)算、收支、統計和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承擔對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和局屬單位財務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局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全市文化、旅遊、文博、廣電事業和產業發展投資計畫的制定及資金落實。
    (二)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幹部管理、監督、考核工作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制定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管理人員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三)公共服務科。管理、指導全市公共文化事業,擬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鄉村振興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化建設。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事業,推進村文化活動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開展公共數字文化建設。指導民眾文化、為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公共文化活動和基層民眾文化活動。負責職能範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科。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的審核推薦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的評審工作。指導、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動。指導全市非物質遺產專題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工藝美術館、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與展示中心等業務和建設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定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促進傳統工藝振興。負責職能範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藝術科。制定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里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市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參與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工作。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活動。指導局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負責職能範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資源開發科。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統籌指導國內旅喲市場開發,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交通宣傳推廣工作,包括對外及港澳台的交流與宣傳。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市場管理科。擬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市文化、旅遊和文物市場進行監管,規範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綜合協調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公民出國(境)旅遊、邊境旅遊有關工作。監督、指導社會組織業務工作。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文化、旅遊、文物、廣電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
    (八)改革發展科。擬定全市文化和旅遊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全市文化和旅遊業改革發展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數據分析及行業信息發布。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工作。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產業發展科。擬定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全省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太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組織編制全市文化和旅遊重點設施及建設項目規劃,指導市級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督促重大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實施。負責行業扶貧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研發和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演藝開發等工作。負責工藝美術和動漫遊戲產業管理。推動國有投資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文物管理一科。擬定全市文博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搶救與博物館業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文物保護工程和重大考古項目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文物保護規劃,提出年度文物保護計畫。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太行古堡群地保護管理、活化利用工作。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文物管理二科。承辦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核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和國家、省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核、推薦、申報。組織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地保護規劃、 保護工程方案的審核和申報。管理指導全市文物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協調組織對古建築維修和重大考古成果的評估鑑定。組織、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設計、施工、監督、驗收。負責監理單位資質、考古發掘領隊資質、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修復單位資質及文物勘探單位資質的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建設工作。審核重點博物館陳列設計方案。負責全市博物館收藏文物的分級鑑定、評審和推廣工作。指導珍貴文物的搶救和徵集。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廣播電視管理科。擬定全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規劃。擬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試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督管理技術保障。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承擔廣播電視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廣播電視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是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文化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

下屬單位

晉城市文化和旅遊發展研究中心(晉城市文化和旅遊投訴中心)
晉城市民眾文化發展中心(晉城市文化館、晉城市美術館)
晉城市文物研究保護中心
晉城市上黨梆子傳習所
晉城市文化和旅遊服務中心
少兒藝術團有限公司
德煜電影發行放映有限公司
晉城市太行民間音樂舞蹈研究所
晉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

現任領導

局長:王東勝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獲評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2021年11月,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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