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是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出台的實施方案。該實施文案部署全區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目標及任務,通過完善體制機制,最佳化職能配置,提升保障能力,推動全區司法所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內蒙古、法治內蒙古提供服務和保障。

基本介紹

內容解讀
《方案》提出,在2018年至2020年全區司法所達標創建的基礎上,通過三年努力,實現司法所政治建設進一步強化,組織機構進一步健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職能定位進一步最佳化,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水平躍上一個新台階。司法所在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安全穩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基層法治建設中的作用進一步凸顯。
《方案》提出,2022年是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推進年。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根據《全國司法所工作規範》和《司法所外觀標識規範》要求,全面梳理司法所組織機構、人員力量、隊伍素質、基礎設施、經費保障等情況,明確工作舉措,有序推進“兩個規範”落實。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司法所建設標準》《內蒙古自治區司法所等級評定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相關規定,繼續開展等級司法所創建活動。消除無司法專項編制、無工作人員、無工作場所的三無所,提升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水平。要培育和打造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示範單位,對達標創建中的示範所進行覆核,每個盟市應再打造2個示範司法所,全區示範所達到50個。
《方案》提出,2023年是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提升年。要以示範單位為樣板,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突出制約司法所建設的瓶頸和難點問題,列出清單、細化措施、逐項銷號,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工作標準和工作流程,不斷最佳化司法所職能定位。到年底,再命名一級司法所300個,全區一級司法所達到800個;再打造50個示範司法所,全區示範所達到100個。開展司法所條例起草前期調研和論證,爭取司法所條例立法列項,推動出台《內蒙古自治區司法所條例》。
《方案》提出,2024年是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深化年。命名一級司法所200個,全區一級司法所達到1000個;未達到一級司法所標準的,由盟市司法局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司法所等級評定辦法和建設標準,建設成為二級司法所;命名示範所100個,全區示範所達到200個。認真總結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成效,及時查漏補缺,建立常態長效機制,推出一批可借鑑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形成一批實踐成果、制度成果、理論成果,全面提升司法所整體工作水平和服務能力。
《方案》明確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主要任務。一是政治建設。圍繞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二是業務建設。圍繞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規範化、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明確具體任務;三是組織隊伍建設。圍繞健全組織機構、充實人員力量、提升隊伍素質和激發隊伍活力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四是保障能力建設。圍繞制度建設、設施經費裝備建設、信息化套用等方面提出工作思路。
《方案》要求,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統籌謀劃、認真組織實施。要圍繞新時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調查研究,推動落實、督導問效。要完善工作機制,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相關業務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推進機制。要建立並落實好司法行政工作基層聯繫點制度,發揮好司法所聯繫點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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