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幹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新幹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新幹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新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幹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現任領導楊武華(主任、黨組書記)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縣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負責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最佳化、現代化經濟體系、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起草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生態文明建設報告。
(二)負責監測預測預警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 研究全縣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 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組織編制全 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縣價格方面的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參與制定全縣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負責研究擬定全縣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縣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組織開展涉案物品價格鑑定覆核裁定、價格鑑證工作。負責價格監測和政府制定價格(收費)成本監審工作。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負責全縣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擬訂政府核准(備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統籌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提出全縣重點項目安排意見,推進全縣重點項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對縣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統籌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備案重大建設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使用、管理合資鐵路中地方出資及征遷建設資金,代表縣政府參與合資鐵路建成後的運營管理。審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資規模。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
(六)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產業發展,統籌鐵路建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縣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專項規劃和政策。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提出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
(七)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業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縣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全縣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擬定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護、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等工作,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統籌全縣節能降耗、能源“雙控”綜合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履行對用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能源利用違法案件的處罰、能效標識管理等職能。
(九)組織擬訂全縣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蘇區振興發展、長江經濟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和新宜吉三市六縣合作的協調、指導和推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賑資金,組織實施以工代賑項目。負責全縣參與地區經濟協作方面的統籌協調工作。
(十)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能源建設綜合協調工作。擬訂能源(電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能源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能源投資項目;開展煤炭行業監管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長輸管道)保護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電力事業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問題;負責能源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對全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和國有、集體產權交易活動實施監管,強化對項目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力度。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後勤、信訪、綜合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五型政府”建設、信息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股(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負責各類規劃與國家、省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組織擬訂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負責全縣經濟監測預測預警和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形勢分析、規劃中期評估及相關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和防範化解經濟領域重大風險專項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行政服務股、公共資源交易和項目監督管理股)。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省、市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會同有關單位審核和安排需綜合平衡上級資金的建設項目;收集、匯總重大項目信息,組織全縣重大項目調度和推進工作;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審核、批准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核定工程調整概算及重大設計變更,控制建設項目投資規模;負責受理、辦理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及服務事項。
指導和協調全縣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以及國有和集體產權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強化對項目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力度。承擔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牽頭制定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設;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投訴,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及時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投訴。
(四)經濟體制改革股。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並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負責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重要檔案起草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合規性審核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經濟法規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指導和規範全委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工作。
(五)生態文明股。承擔全縣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和綠色崛起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按許可權審核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項目。承擔全縣節能降耗、能源“雙控”綜合協調有關工作,承擔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承擔全縣促進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推進全縣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工作,組織全縣開發區改革創新重大政策、重大課題研究和規劃編制。
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規劃和政策,研究全縣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審核工業(工信部門管理的除外)、高技術產業、服務業、電子政務和信息化類重大項目;承擔縣加快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服務業重大空間最佳化、平台載體建設,推動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承擔縣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鋼鐵、煤炭、建材、有色、石化、紡織、船舶等行業有效化解過剩產能的政策和建議;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承擔縣貫徹新理念培育新動能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合工作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建議。
研究全縣交通重大基礎產業發展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配合相關部門擬訂和協調綜合交通體系專項規劃,協調做好交通建設年度計畫和重大交通投資項目的制定安排。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統籌協調全縣鐵路建設發展,組織協調鐵路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做好與郵政主管部門的銜接溝通,實施郵政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交通投資項目;負責長江經濟帶戰略的協調、落實和推進工作。
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有關能源行業標準,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在規定許可權內審批、核准、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協調煤炭行業管理有關事項。
(六)社會發展和農村經濟股。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社會發展分析評估。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研究人口發展政策,擬訂年度人口計畫。統籌推進全縣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全縣社會領域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建議。
研究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安排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重大項目投資。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地區經濟協作;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土地利用計畫、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編制“老、少、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實施以工代賑。
研究分析全縣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運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發行企業債券的申報工作;參與推進政府投資性產業基金的發展。綜合分析全縣利用外資和國外貸款及境外投資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全縣外商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組織申報國際金融組織、國外政府優惠貸款項目;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和監測工作。牽頭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解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擬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工作實施方案,研究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考核指標體系;指導、督促、檢查並考核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七)價格和收費管理股。研究提出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方案;研究起草地方性價格規範性檔案;負責許可權內商品價格的管理,組織擬定管理許可權內商品價格管理原則和辦法;組織和開展管理許可權內商品價格擬定和調整價格聽證,提出政府指導商品定價和調價建議;組織政府管理商品價格政策的實施。負責對全縣農產品生產經營成本及相關經濟指標進行調查、分析和預測;負責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全縣收費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行政事業(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批;負責組織政府制定價格(收費)聽證;提出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的建議;組織收費管理政策的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涉案價格認定工作。
三、編制說明:
行政編制1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職數7名。
四、設定依據: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幹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辦字〔2019〕11號)、《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幹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幹辦發〔2019〕1號)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楊武華
黨組成員、副主任:劉乾飛、蔣翠紅、劉建蓀、朱貴芽
黨組成員、縣重點項目推進中心主任:劉蘇贛
黨組成員、四級主任科員:鄭發珍
三級主任科員:聶香如
一級主任科員:周曉凡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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