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幹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

新幹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作為縣政府組成部門之一,是全縣主管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正科級全額財政撥款行政單位,內設6個職能股(室),轄3個副科級、2個正股級事業單位以及2個國有企業。現有幹部職工103人,其中黨員45人。

工作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在新聞宣傳、文化、廣播電視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法令,把握好輿論導向和文化藝術方針,對全縣的廣播電視節目檢查把關。
2、研究部署我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戰略,制訂並監督實施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對文化廣播電視的經濟政策,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廣播電視設施建設,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3、研究、指導、推動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管理體制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選用、培養、交流文化廣播電視專業人才的制度,負責全縣鄉(鎮)文化廣播電視站的管理。
4、組織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節目創作及製作,組織重點題材文藝創作和生產,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負責技術開發和培訓,管理文化廣播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指導和協調全縣文化廣播電視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利用,組織推廣文化廣播電視科技成果。
5、建立和健全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有關制度,管理全縣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節目的收錄事務,審查並報批全縣各級廣播、電視台(站)的建立與撤銷,審查並報批廣播電視頻率;管理和指導全縣民眾文化事業的發展,管理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協調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6、貫徹落實《江西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和《江西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並實施文化廣播電視市場管理政策、規定,指導全縣文化廣播電視稽查工作,推動文化廣播、電視、音像市場的健康發展。
7、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省人大、省政府頒布的有關保護文物的法規、規章,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針,管理保護全縣文物、重點保護省級、縣級文物,組織好文物調查和文物保護、維修計畫的實施。
8、領導縣文化廣播電視局下屬單位,對其重大宣傳、重大活動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傳輸覆蓋等正常工作的運作。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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