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是永新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職能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新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隸屬:永新縣人民政府
- 管轄範圍:永新縣
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政府在新聞宣傳、廣播電視及文化藝術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握好輿論導向和文藝方針,直接領導和管理局屬台(站)、館(院),對廣播電視節目檢查把關。
2、組織和指導全縣的文化廣播電視宣傳和節目創作,製作及藝術生產。制定我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長期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促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3、依據管理好全縣重大文化活動和廣播電視宣傳、規劃,指導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文化科技成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文化廣播電視設施建設。
4、審查並報批全縣廣播電台、電視台、文化站(館)的建立和撤銷,審查並報批廣播電視頻率。
5、建立健全文化廣播電視工作的有關制度,並依法監督檢查執行。幫助、支持、協調全縣各鄉(鎮)、場文化廣播事業建設。
6、綜合管理全縣文化事業,負責管理全縣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節目的收錄事務,負責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事業,音像事業及文化市場指導,協調全縣電影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7、貫徹落實《江西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省人大、省政府頒發的有關文物的法規、規章,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針,抓好《紀念館》的維護建設,管理保護全縣文物,重點保護國家級、省級文物,組織好文物調查和文物保護,維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歷史和革命文物。
8、指導和協調全縣文化和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套用。繼承和發揮民族優秀文化藝術傳統,指導全縣群文事業的發展和文化廣播電視網建設及維護等方面的工作。
9、研究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系統內管理體制的改革,按照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需要,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種專業人才。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