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前身是新寧縣標準計量管理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 前身:新寧縣標準計量管理所
- 檔案:湘編辦發[2011]6號
- 機構設定:辦公室
機構簡介,職能職責,機構設定,領導分工,業務活動,
機構簡介
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前身是新寧縣標準計量管理所。1985年元月撤銷標準計量管理所,成立標準計量管理局(副科級單位),1993年3月更名為新寧縣技術監督局。1996年5月升格為正局級行政事業單位,內設機構3個:即辦公室,質量監督管理股和標準化計量股,行政編制6名、後勤事業編1名。主要負責《計量法》、《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實施,協調管理全縣產品質量。1999年11月新寧縣技術監督局上劃省技術監督局直接管理,更名為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2000年12月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下發《關於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編制上劃與重新核定的通知的通知》,定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編8名、稽查編8名、勞動劃入安全編置1名、機關後勤編1名、技術機構事業編19名。200l年7月按照省編辦省質監局[2000]33號檔案進行了機構改革,新寧縣局內設機構6個:即辦公室、政工股、標準質量股、計量股、監督稽查股和鍋爐安全監察股。2004年編制不變,新增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所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QS證的管理、發證、監督等職能。同時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年審,條碼監管,計量器具檢測、檢定,產品質量定期檢驗。2011年,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湘政辦發[2009]104號)和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省以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機構改革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湘編辦發[2011]6號),設立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正科級,為邵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機構,其內設機構為:辦公室(法規監督股)、標準質量股、計量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產品質量監督股、食品生產監督股、人事股。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稽查編制8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職能職責
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縣政府管理質量、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食品生產安全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全縣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產(商)品的質量違法行為;查處跨行業以及影響全縣經濟發展的涉及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案件;組織、指導、監督質量技術行政執法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
三、管理全縣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縣生產、服務領域中提供的產(商)品的質量監督;規範生產、服務領域中的質量行為;組織對重點產(商)品質量實施重點監督;受理質量投訴、舉報。
四、巨觀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擬定提高我縣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方法和體系。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監督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負責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標準實施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和保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依法實施計量監督檢查;規範市場計量行為,受理計量投訴、舉報;負責調解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對社會公正、公用等計量中介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七、統一管理和監督全縣質量、計量的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執行認證認可工作的規章、制度;貫徹實施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制度;依法對與質量監督相關的檢測技術機構及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查處不符合認證要求、假冒認證標誌的產品以及違反有關認證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八、綜合管理全縣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制定製度並組織實施。
九、編制全縣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的食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組織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負責與相關食品監管職能部門的協調,負責生產許可證的申請,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
十、承辦市局及縣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1)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接待來信來訪,負責公務接待、組織會務、水電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2)負責機關文秘、檔案管理、報刊收發等工作。
(3)負責財務、票據管理工作。
(4)負責宣傳報導、信息、學習、文明建設、招商引資、社會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相關中心工作。
(5)負責督促檢查全局衛生、安全保衛、考勤管理工作。
(6)負責法宣工作。
(7)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工作。
(8)負責工會,共、青、婦等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對口市局辦公室、計財科、人事科、法制科工作。
2、特設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特設科,負責省、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定期監督檢驗計畫的審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
(3)配合市特種設備科負責全縣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註冊發證和全縣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單位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許可和監管服務。
(4)負責全縣特種設備生產、安裝、維修、改造及使用單位綜合監管服務。
(5)協同市特檢所做好全縣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工作。
(6)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預防,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成果的技術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對液化氣充裝站和門市部、乙炔充裝站、瓶裝氣體各類氣瓶及天然氣公司的所有監管執法工作;負責對化學危險品、民爆物品、礦用防爆器材產品的監管執法工作及特設日常監管執法工作。
(7)涉及到壓力表的檢定與執法,先由計量股摸清底子報特設股,由特設股負責督查、計量股負責檢測,特設股負責督查檢測到位率須達90%以上,如果特設股未督促檢定到位,年底未檢定的壓力表檢定費從特設股劃轉到計量股。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受理職責範圍內的投訴工作。
3、信息中心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信息所。
(2)負責代碼辦證、年檢年審及執法工作。
(3)負責政務中心和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工作。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受理職責範圍內的投訴工作。
4、計量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計量科、計量所,負責省、市局計量、認證認可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
(2)組織宣貫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指導協調行業、部門、企業的計量工作,管理計量仲裁,調解計量糾紛,處理計量投訴。
(3)負責全縣量值傳遞工作,管理計量標準和計量授權考核發證、年審、執法工作。
(4)對進口、製造、銷售、修理計量器具實施監督執法。
(5)負責組織開展強檢計量器具的執法工作。
(6)負責對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和計量認證單位的監管執法工作。
(7)協助市計量科組織管理計量檢定、校準、維修人員考核發證工作。
(8)負責計量方面的信息統計、情況上報工作。
(9)負責石油公司等成品油及電力公司(含農網改造)、大小電站電能質量監管執法。
(10)負責對移動、聯通、電信、郵電(含手機、鐵塔及經營性使用材料)的監管執法。
(11)負責醫療器械的監管執法。
(12)負責縣局計量授權工作。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受理職責範圍內的投訴工作。
5、標質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標準化科、質量科。
(2)負責縣水泥廠、外來水泥、紅磚、防盜網、幕牆、油漆、預製板、水泥磚、瓷磚、石棉瓦、細木工板、眼鏡、創新人造板廠以及除綜合性超市外的流通領域3C認證和除電信、移動、郵電、聯通等行業外的手機、電話機3C認證等的監管執法工作。
(3)負責股室業務範圍內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查處工作。
(4)負責標準備案、審查及辦理工作。
(5)負責名牌產品的申辦工作。
(6)負責工業生產許可證申辦與年檢年審工作。
(7)負責質量體系認證工作。
(8)負責條碼辦理和執法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受理職責範圍內的投訴工作。
6、食安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食安科、產檢所,負責省、市局食安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抽查計畫的擬定、申報和匯總報表。
(3)負責全縣各類食品(含筷子)生產加工企業、經銷單位(包括所有綜合性超市的一切產品)和經營性使用單位(鹽業公司、自來水公司、學校食堂、賓館)所有涉及質監法律法規的監管執法工作以及相關流通領導域的執法工作。
(4)負責全縣食品發證生產加工企業市場準入和協助市局生產許可證的受理、組織審查、申報和發證或協助發證和監管執法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受理職責範圍的投訴工作。
7、監督股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監督科、產檢所,負責省、市局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非食品類產(商)品定期監督抽查計畫的擬定、申報、分解、監督實施。
(3)負責對非發證企業和煙花炮竹的所有質監執法工作。
(4)負責所有農資的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的執法監管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受理職責範圍內的投訴工作。
8、標準化戰略和質量興縣辦公室
(1)負責標準化戰略和質量興縣辦公室日常工作。
(2)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立項及實施(1個)。
(3)崀山旅遊標準化項目的實施。
(4)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1家以上)。
(5)“雙采”工作(1家以上)。
(6)質量誠信體系單位創建(5家)。
(7)規模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
(8)協助標質股培育省、市名牌產品。
(9)協助抓好質量管理培訓和《質量發展綱要》的宣貫工作。
(10)負責地標產品後續監管工作以及“滿師傅”地理標誌產品創建的服務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基建辦公室
(1)負責新建綜合檢驗檢測大樓項目的各項手續辦理工作。
(2)負責與基建相關的工作。
(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質量監督檢驗及計量檢定所
(1)所長與檢驗室
①綜合業務對口市產檢所、計量所,負責傳達市產檢與計量工作會議精神,組織實施。
②所長負責全所全盤工作,協調各檢驗中心的工作,負責全所檢驗工作,計畫的擬定,檢驗技術管理,儀器設備管理,檢驗報告、記錄、技術檔案等把關審簽。負責所里相關財務的審批,負責所里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協調各中心關係。
③檢驗室負責全所抽檢樣品的檢驗工作,統計報表、財務、文書檔案,辦公內勤、各種檔案(含收費規範材料及案卷)整理與管理等工作。
④負責所計量認證工作。
⑤負責處理所里的所有日常事務。
(2)計量測試中心
①負責縣內所有計量器具的檢定工作。
②負責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和送檢工作。
③負責所里交辦的其它工作。
(3)食品檢驗中心
①負責縣內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所有食品的抽檢工作,完成食品定期監督抽查計畫。
②負責所里交辦的其它工作。
(4)發證產品檢驗中心
①負責水泥、紅磚、防盜網、幕牆、油漆、預製板、水泥磚、瓷磚、石棉瓦、細木工板、眼鏡、創新人造板等抽檢工作。
②負責所里交辦的其它工作。
(5)非發證產品檢驗中心
①負責山立公司、造紙廠、冶煉廠、編織袋廠、家俱廠、松香油廠、建築模板廠、印刷廠、電桿廠、地條鋼廠和所有農資企業等生產的產品的抽檢工作。
②負責煤炭、煙花炮竹、棉製品、服裝、日化品的抽檢工作。
③負責車檢所車速里程表檢測工作,有專人到位監管。
④負責所里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鄭遠鵬
負責全局全盤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陽健飛
分管黨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優環、政務公開等工作;分管青、婦,新型工業化建設、效能建設、作風建設、創先爭優、績效考評工作;分管標質股、標準化戰略和質量興縣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小艷
分管計畫生育、食安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建華
分管行政執法、規範管理、普法、行政案件審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分管特設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旭明
分管工會、新聞發布、基建工作,分管計量股。
主任科員:羅勇
分管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工作、分管信息中心。
主任科員:王模發
分管辦公室;負責文明建設、招商引資、社會綜合治理、統戰、保密、檔案、中心工作等相關工作。
副主任科員、局長助理、監察室主任:何龍永
分管監督股;負責監察室工作。
業務活動
1、新寧縣質監局3.15宣傳活動成效顯著
3月15日,消費者又迎來了自己的節日——消費者權益日。新寧縣質監局以此為契機,結合3.15“質量與安全”的主題,突出質監系統“確保全全,服務民生”的工作方針,從3月12日開始在各鄉鎮及主要街道開展以打假下鄉、現場諮詢、派發宣傳單、投訴舉報、真假產品辨別、名牌產品展示等形式多樣的執法宣傳活動,同時圍繞食品、農資、危化品、民生計量、建材等企業開展執法檢查。
此次活動,新寧縣質監局以最接近民眾生活的方式進行宣傳,針對往年宣傳單以枯燥文字表述為主、宣傳辯假流於形式的不足。我局重點在這2個領域下功夫,一是宣傳單採取以流程圖表述為主、文字材料解釋為輔,並結合專人現場解釋的方式,使閱讀者一目了然,迅速了解質監常識,進一步破解老百姓認識上的盲區;二是指派專人與我縣各知名企業及重點行業的負責人溝通,特邀各行業專業人員到活動現場進行識假辨假知識指導,特別針對食品、特種設備、農資等重點領域,對老百姓的諮詢進行細心解釋,傳授常用食品、農藥、化肥、種子等真假鑑別的方法,告知液化氣、壓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原則等,同時配合以名牌產品展示,進一步增加我縣名牌產品的知名度,為百姓服務、為企業服務、為我縣經濟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此次活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00餘人次,現場諮詢200餘人次,接受投訴舉報16件,發放宣傳單1200餘份,由於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得到社會的一致贊同,在全縣營造了“質量與安全”的良好氛圍。
2、新寧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採取有力措施 確保旅遊安全
崀山成功申遺,給新寧經濟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前來新寧旅遊的人數倍增,門票收入大幅增長。為更好的支持崀山旅遊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旅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充分發揮職責職能,服務地方經濟大局。
一是加強食品和旅遊產品的監管。以本地特產熟食、糧油、精美工藝品為重點,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查處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及其他化學物質的行為,與生產企業簽訂責任狀,落實主體責任。
二是加強對旅遊景區用於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的檢測檢定。計量的準確度涉及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更關乎崀山的旅遊形象,該局計量股工作人員對景區的計量器具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就計量器具是否按規定依法檢定、計量器具是否有檢定證書或測試報告,是否加貼檢定或檢測狀態標誌進行了檢查,凡屬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執法人員都要求不得使用,限期整改。
三是加強對景區旅遊設施和住宿賓館特種設備的檢測和監管。為消除事故隱患,該局對各大賓館的鍋爐、電梯及景區的大型遊樂設施進行了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對安全檢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予以關閉。
四是加強對旅遊計程車計價器具的檢測。為規範計程車運營秩序,我局執法人員主要採取抽樣檢查的形式進行檢查,由檢定人員和執法人員在乘車時驗看計程車計價器的檢定印簽是否合格。
五是為規範旅遊服務行為,制定了《崀山旅遊服務標準》。為規範我縣旅遊服務行為,該局著眼大局,圍繞標準化管理、通用基礎標準、服務保障標準及服務提供標準等主要內容制定了4個崀山旅遊服務標準,為我縣旅遊業發展提供技術保障;
六是培育和發展崀山旅遊產品品牌。品牌是一個地區的核心競爭力,該局以推介崀山旅遊品牌為抓手,著力推進特色食品、精美工業品、遊玩產品等的發展與培育,為重點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政策服務,為崀山旅遊發展獻計出力,為新寧經濟發展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