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政務服務中心

新寧縣政務服務中心位於金石鎮解放路(縣影院對面,原供銷大廈三、四樓),於2004年5月正式掛牌運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寧縣政務服務中心
  • 所在地區:新寧縣
  • 正式掛牌運行:2004年5月
  • 位於:金石鎮解放路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領導分工,機構設定,陽光政務,

機構概況

新寧縣政務服務中心位於金石鎮解放路(縣影院對面,原供銷大廈三、四樓),於2004年5月正式掛牌運行。與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兩塊牌子、一個機構,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機構。現有機關工作人員10名,內設辦公室、審批管理股和視窗管理股。中心運行以來,通過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創新審批、提升隊伍,呈現規模不斷擴大、項目不斷增多、功能不斷增強、效率不斷提高的良好態勢。現有集中服務辦事大廳二個、面積2000平方米,進駐部門30個,視窗工作人員75人,另有縣直政務服務分中心8個,總計受(辦)理各類審批服務項目245項,形成了工商稅務登記、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房地產登記發證三條比較完整的審批服務流水線。2011年,辦理辦件25萬件,收取稅費860萬元。已成為全縣方便民眾辦事、最佳化政務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平台。
新寧縣政務服務中心自成立以來,在市政務中心的正確指導下,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始終堅持“便民、規範、高效、廉潔”的服務理念,積極推進全縣各機關單位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推進公共事業單位的辦事公開,促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取得了良好成效。全縣行政許可單位基本做到“七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基本做到“九公開”,政府每年公開政府信息2.4萬餘條。全縣已有11個鄉鎮建起了比較規範的便民服務中心。2006年、2008年、2010年連續三次被評為全省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2008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政務公開示範點”稱號,2005年至2011年連續七年被評為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成功創建為“市級文明標兵單位”。

主要職能

1、組織指導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監督和考核縣直(市管)部門及鄉鎮兌現政務、優質服務承諾情況;
2、制定和組織實施視窗各項管理制度;
3、監督分中心及納入政務大廳集中管理的所有審批(服務)和收費項目,檢查、協調各視窗部門按規定辦理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
4、為聯合辦理、統一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行組織與協調;
5、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6、受縣委、縣政府指派委託,全程代辦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國有企業改制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和其他重大項目的審批、辦證手續;
7、對分中心建設和管理進行指導和考核;
8、受理各類政務投訴、諮詢、發布有關政務信息;
9、指導鄉鎮便民務服務中心建設;
10、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中心主任蔣雪雄主持中心全盤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王景球:分管審批管理股、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財務、雙聯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廖延輝:分管辦公室、政工、宣傳統戰、政協、能源、信訪等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廣秀:主黨風廉政建設,分管視窗管理股、計畫生育等工作。
工會主席肖金平:兼審批管理股股長,負責審批管理股工作,負責聯合審批件和全程代辦件的管理、登記、踏勘、審批辦證和竣工驗收,收費公布欄的公布,視窗辦件監管抽查。
監察室主任張裕奇:兼視窗管理股長,負責視窗管理、計算機網路管理、電腦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1、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2、負責中心機關制度、檔案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報批、列印、校對、分發和存檔以及其他股室的辦文審核。
3、負責上下來文的送閱、登記和保管、機要管理、檔案管理,做好電話、通知等上傳下達工作。
4、負責召開各類會議的準備和記錄。
5、做好統計、上報月報表、信息和宣傳報導工作。
6、負責組織各種檢查活動,做好各類接待服務和內外聯繫工作。
7、做好保密、衛生檢查及縣要求的中心工作。
8、負責中心管理人員學習、考勤工作。
9、做好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
10、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視窗管理股
1、負責視窗工作人員日常工作的檢查和管理,並做好視窗考勤工作(每天簽到2次,檢查出勤2次,經常性地保持1人在大廳巡查指導)。
2、負責對視窗單位、視窗工作人員及分中心單位、分中心工作人員辦文、辦件工作的督查、督辦與監督。
3、負責民眾、客商的投訴、登記、處理和回復工作。
4、負責對視窗單位每天辦件的統計和公布工作。
5、負責視窗單位、視窗工作人員及分中心單位、分中心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登記、檢查、評分、統計、公布和抄送工作。
6、負責對中心機關、辦事大廳計算機網路的管理工作。
7、負責電子電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工作。
8、負責電子軟體製作、安裝與管理工作。
9、負責利用電子顯示屏和電子觸控螢幕做好宣傳工作。
10、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審批管理股
1、做好全程代辦件(聯合審批件)的管理、登記、報批工作,以及本股業務內的辦文工作。
2、代辦招商引資、改制企業、重點建設項目的審批、辦證手續。
3、負責實行聯絡工作制單位審批服務項目的聯絡、協調、辦理和績效考核。
4、安排聯合踏勘、聯合審批、技術會審、聯審會、聽證會和論證會。
5、負責視窗單位和聯絡工作制單位審批服務項目的協調。
6、負責審批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及辦事指南的審查和編印工作。
7、會同視窗管理股負責視窗和分中心服務績效考核中的績效考核工作。
8、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9、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陽光政務

新寧縣人民政府按照“鞏固、普及、規範、提高”的要求,把政務公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縣十大塊工作考核範疇,全縣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負總責,主管副職親自抓,專職人員具體抓,紀檢監察和政務公開督促抓的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多方協調的格局。
全縣所有鄉鎮都設有固定公開欄、定期公開欄和隨時公開欄。固定公開欄對國家惠農政策、涉農收費、鄉鎮黨政領導和站所辦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辦事指南等進行公開;定期公開欄對鄉鎮的財務情況,鄉屬各部門的辦事結果進行公開;隨時公開欄對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進行公開。全縣各鄉鎮都實行了便民服務和便民代辦,每個鄉鎮每周都確定了一天以上的時間組織涉農部門實行集中辦公。兩年來,全縣鄉鎮共為農民民眾代辦各類審批事項7196件,代辦面在50%以上,極大地方便了辦事民眾。
全縣大部分單位都建立了公開辦事制、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辦事代理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績效考核制、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等規章制度。各單位採用公開欄、公開牆、內外網路、新聞媒體、宣傳資料、會議檔案等多種形式進行政務公開,部分單位還安裝了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等電子設備。公開的內容更加全面,重點更加突出。縣委、縣政府還將一些重要決策和社會關注的事項也納入公開範圍。並把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部署,整體推進。
該縣對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非常重視。政務中心辦公場地現有840平方米,並設有電子政務大廳、配備了電子顯示屏和電子觸控螢幕,建立了計算機區域網路,各視窗配有專門的檔案櫃,又花了4.2萬元安裝了電子監控系統。中心現有管理人員8人,納入中心的視窗單位24個(其中納入績效考核的17個),占政府主要行政審批職能部門的80%,進中心的審批服務項目178項。為了規範審批和收費,相繼出台了《基本建設項目聯合審批辦法》、《房地產初始登記聯合審批辦法》、《企業註冊登記前置聯合審批辦法》以及《視窗單位剛性收費標準》等檔案。對重點建設項目開設“綠色通道”,開展“審批代辦”和“聯合審批”,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收費視窗統一收費,基本杜絕民眾辦事“兩邊跑”,單位收費“兩張皮”。同時,實行視窗辦件首問責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不斷創新工作方式,開展各種競賽活動,規範視窗服務行為。兩年來,視窗和分中心共受理辦件128374件,辦結127046件,辦結率為98.9%。實現視窗收費4827萬元。
為規範行政權力,加強對權力的制約,構建陽光政府,2007年該縣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所有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理清了行政審批部門的權力“清單”,共清理出各類行政審批事項267項。去冬,又對2008年10月1日前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縣政府研究,確認為繼續有效的84件,重新公布執行的20件,決定廢止5件,宣布失效32件,所有清理結果在《新寧政報》和政府入口網站進行了公布。同時,出台了《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新寧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關於規範政府行政契約管理的通知》等3個規範性檔案,逐步創新政府行政管理模式,有效推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陽光政務也促進了該縣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全縣實現GDP33.08億元,增長11.8%;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47元,增長17%;農民人均純收入1973元,增長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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