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按照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及規劃,研究擬定本區有關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區:新城區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二)依照分級管理許可權,承擔全區城市和村鎮建設的職責。負責城市道路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修和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和規範村鎮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對村鎮規劃、建設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管理及跟蹤服務、防汛等工作。
(三)依照分級管理許可權,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和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職責,負責全區建築市場的管理、監督、服務;指導規範建築活動,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項目招投標、建築工程安全和質量監督等,保障建設市場有序地運行。
(四)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進步的職責。貫徹建築節能政策,擬訂建築節能規劃,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項目;貫徹國家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本系統內有關專業科技項目的研究、新技術開發、引進及推廣。
(五)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組織建設廉租房;負責全區城鎮居民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的審核和上報工作;負責審核廉租房對象的準入、退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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