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及被感染養老機構防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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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為貫徹落實中央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養老機構防控工作,結合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防控工作實際,2月25日,民政部在《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基礎上,印發了《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及被感染養老機構防控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內容

此次發布的《指南》較之第一版和第二版,有如下五個突出特點:一是適用對象更加明確。《指南》主要適用於兩類養老機構,即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高風險地區的養老機構,以及非高風險地區已出現感染病例的養老機構。中、低風險地區,以及未出現感染病例的養老機構可繼續實施《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也可根據《指南》加強相關防控措施。二是出入管理更加嚴格。《指南》要求,非特需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養老機構;在養老機構門外設立物資交接區,並做好人員和物資消毒工作;加強門衛值班,暫停外來人員入院的一切服務行為或活動;工作人員應在養老機構內居住或安排集中獨立場所居住;嚴格執行養老機構老年人和工作人員只出不進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返崗和新招聘的工作人員,應經14天隔離觀察並核酸檢測正常後才能進入養老機構;養老機構嚴格實行區域化通道的封層管理模式,設定污染區、緩衝區、清潔區,制定並嚴格落實規範嚴謹的分區管理流程、操作規程。三是老年人防護措施更加具體。《指南》明確,在室內無人狀況下,可採取紫外線消毒方式;保持老年人口腔、鼻腔等身體部位的清潔,及時更換老年人衣褲鞋帽;暫停老年人室內集體活動。四是內部管控更加精準。《指南》明確,醫養結合機構在疫情期間不得擅自對外開展發熱病人的診療排查活動,切實消除機構內交叉感染風險隱患;養老機構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特別是密切接觸照護老年人的工作人員上崗時,應執行二至三級防護;工作人員停止面對面的集中交接班,改用視頻或其他方式開展;每周晾曬老年人被褥衣服;老年人打噴嚏、咳嗽、吐痰後,應第一時間對相關區域噴消毒劑殺菌。五是疫情處置更加科學。《指南》規定,外出就醫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員應經14天隔離觀察並核酸檢測正常後才能重新進入養老機構;疫情防控部門主動到養老機構開展核酸檢測,避免外出檢測就醫時的交叉感染;老年人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疑症狀立即送指定機構就診並在隔離點治療觀察;老年人被確診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應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立即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報告相關部門,由專業機構開展全面消毒,並對全體老年人及工作人員開展核酸檢測排查和14天隔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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