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監測指南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各部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監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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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對象
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艙)人員及其他經專業人員評估需進行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
二、場所要求
(一)選擇在通風較好的房間居住,儘量保持相對獨立。
(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使用單獨衛生間,避免與其他家庭成員共用衛生間。
(三)房間內應當配備體溫計、紙巾、醫用防護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及帶蓋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區服務要求。
1.登記造冊。街道(鎮)、社區(村)工作人員要加強摸排和信息登記,及時掌握返回屬地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信息,及時與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取得聯繫,進行信息核實,通過下發居家健康監測告知書(參見附表),告知居家健康監測相關要求,並按照“一戶一檔”或“一人一檔”要求,登記造冊,納入社區格線化管理。掌握空巢獨居老年人、有基礎性疾病患者、孕產婦、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健康監測特殊人員情況,建立台賬,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關愛服務。街道(鎮)、社區(村)可通過告知書、一封信及微信等方式加強居家健康監測宣教和指導,提醒社區需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應主動與社區取得聯繫,及時報備,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監測。
2.監測信息收集。街道(鎮)、社區(村)可通過建立微信群、小程式等方式,每日早晚兩次定期詢問和收集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的體溫、症狀等信息,如發現有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人員,立即報告,並由專人聯繫120負壓急救車,按就近原則送往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管理要求。
1.健康監測。實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每日早晚各測量1次體溫,做好症狀監測,並向社區(村)如實報告。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告知社區工作人員,並配合前往醫療機構就診,就診時如實告知醫務人員流行病學史。
2.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本人要嚴格落實非必要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規範佩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3.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人員需根據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檢測。
4.衛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風,每天儘量開門窗通風。
(2)做好居家環境衛生清潔,對衛生間、浴室等共享區域定期通風和消毒;對門把手、手機、開關等日常高頻接觸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衛生,講究咳嗽禮儀,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蓋口鼻或用手肘內側遮擋口鼻,將用過的紙巾丟至垃圾桶,如接觸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儘量不與家庭內其他成員共用生活用品,避免與家人密切接觸,用餐時提倡分餐制。
四、保障要求
(一)組織保障。街道(鎮)、社區(村)應組織專人負責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的管理,明確職責,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報告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管理情況。
(二)物資保障。社區應儲備足夠的防護物資(包括各級別的口罩、醫用手套、醫用防護服等)、核酸檢測採樣物資和消毒物資等。
(三)心理援助與社會工作服務。告知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心理援助熱線電話號碼,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緩解負面情緒,預防與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防範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發現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出現精神衛生問題時,及時向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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