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人歌手大賽

新上海人歌手大賽,活動以“海上放歌,申城圓夢”為主題,以“我快樂我歌唱,市民舞台秀風采”為活動口號。

指導思想,組織機構,比賽日程安排,參賽對象及報名辦法,比賽規則,比賽獎勵,評審,

指導思想

為了讓生活、學習、工作、創業在滬的新上海人,感受到上海這座城市帶給他們的勃勃生機和無限希望,活躍城市文化生活,謳歌時代動人情懷,唱響“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旋律,特舉辦“長風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賽。活動以“海上放歌,申城圓夢”為主題,以“我快樂我歌唱,市民舞台秀風采”為活動口號,為新上海人搭建一個展示藝術才華的舞台,以體現上海“海納百川,追求卓越,開明睿智,大氣謙和”的城市精神和“公正、包容、責任、誠信”的價值取向,為提升城市文明、創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組織機構

(一)指導單位
首屆上海市民文化節指導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
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組委會群文活動部
上海廣播電視台 上海東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三)承辦單位
上海市民眾藝術館
藝術人文頻道(中心)
上海市普陀區文化局
上海市普陀區長風新村街道
(四)協辦單位
各階段賽事相關單位
(五)支持單位
上海長風生態商務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比賽日程安排

7月28日、8月24日、9月14日和9月21日,均為下午二時。分別在長征鎮新曹楊工業園區(金沙江路1340弄A區20號三樓多功能廳)、長風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棗陽路251弄100號五樓多功能廳)、長風景畔廣場(大渡河路196號二樓室內廣場)和華東師範大學內(中山北路3663號),舉行“長風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賽普陀賽區選拔賽(試唱);
10月12日在長風公園大舞台舉行“長風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賽複賽。
10月19日在普陀區圖書館劇場(銅川路1278號)舉行“長風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賽半決賽;
11月7日舉行“長風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賽決賽盛典,時間地點待定。

參賽對象及報名辦法

(一)參賽對象
凡在本市生活、學習、工作、創業的新上海人,包括外國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以身份證為準)均可報名參賽,專業藝術團體的聲樂表演人員和專業院校的聲樂教師除外。
(二)報名辦法
(1)全市各系統單位和各區、縣文化館等,可選拔3~5名歌手直接參加全市複賽,推薦時間為即日起至9月28日截止。
(2)個別報名參賽者,須帶好本人身份證;外國友人參賽須帶好本人護照,均於9月20日之前到長風文化館報名(棗陽路251弄100號),並按組委會指定時間參加選拔賽(試唱);同時,選拔賽現場接受當場報名,由主辦方安排試唱。經選拔賽試唱,入選者可參加全市複賽。
(3)進入複賽選手,須有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居委會證明。
(4)參賽選手須統一填寫報名表(見附屬檔案)。

比賽規則

1、本次歌賽共分四輪進行,即:選拔賽、複賽、半決賽和決賽。選拔賽由全市各區縣和各系統自行安排;複賽、半決賽和決賽由大賽組委會統一組織。
首次將風采獎單列直通決賽。凡有故事、有夢想、有演唱潛質的選手,將有機會入選決賽,組委會將安排專門老師進行聲樂輔導,為他們在市民文化節舞台上,實現“草根”歌唱的夢想開闢通道。風采獎將不占比賽評獎名額,進入各輪比賽後,佼佼者將直通進入決賽,角逐各類最佳風采獎獎項。本次大賽還將增加大課輔導,由專家傳授聲樂技巧,使所有參賽者獲得學習和提升的機會。
為使新上海人能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升對上海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本次大賽將增加抽籤答題環節,以提高參賽選手對上海風土人情和海派文化的知曉度。對於能夠用上海方言,作一分鐘自我介紹的參賽選手給予加分。
2、參加選拔賽選手要求:清唱一首中文歌曲。
3、參加複賽選手要求:(1)一分鐘自我介紹;(2)演唱參賽歌曲。
4、參加半決賽選手要求:(1)演唱參賽歌曲;(2)抽籤答題(選擇題);(3)與親友團(指:家人、親戚、同事、同學或朋友等)組合表演展示才藝,通過音樂、舞蹈、戲曲等舞台表演藝術,展示家鄉、地方特色文化。
5、參加決賽選手要求:(1)演唱參賽歌曲;(2)抽籤答題(問答題);(3)與親友團(指:家人、親戚、同事、同學或朋友等)組合表演展示才藝,通過音樂、舞蹈、戲曲等舞台表演藝術,展示家鄉、地方特色文化。
6、參賽歌曲要求:內容健康,積極向上。
7、參賽時長和人數要求:參賽選手歌曲演唱時長不超過5分鐘;選手以組合演唱形式組隊參賽時,人數不超過8人;選手與親友團組合表演時長不超過4分鐘,總人數不超過16人。
8、參賽伴奏要求:音樂盤必須是CD格式,或者自備伴奏樂器。決賽選手參賽歌曲統一由組委會安排專業樂隊伴奏。
9、評分要求:複賽選手演唱得分占總分80%,一分鐘自我介紹得分占總分20%(用上海方言將給予加分);半決賽選手演唱得分占總分70%,抽籤答題得分占總分10%,與親友團組合表演得分占總分20%;決賽選手演唱得分占總分60%,抽籤答題得分占總分10%,與親友團組合表演得分占總分30%。評審按美聲、民族(包括原生態)、通俗演唱得分和其他項目得分,合計評定總成績。
10、原創歌曲創作要求:以歌唱美麗家園、美好生活,表達人間真情,反映新上海人生活、工作、學習和創業為素材的原創歌曲,旋律上口、易於傳唱,詞和曲均無著作權爭議。
11、演唱要求:本屆歌賽將分為美聲、民族(包括原生態)、通俗唱法,歌手可以選擇各自擅長的唱法和表現風格報名參賽。為鼓勵原創,凡首唱原創作品的選手,經評審評審將酌情給予加分。

比賽獎勵

1、本次歌賽設金、銀、銅獎以及原創歌曲創作獎、風采獎(最具感動獎、最具活力獎、最佳表演獎、最美歌手獎)、潛質獎等;設優秀組織獎、組織獎等,獎項個數將根據比賽情況由組委會決定。
2、凡獲個人獎項將獲得相應的獎金、獎盃和證書;凡獲集體獎項將頒發證書。
3、本次比賽金獎5000元、銀獎3500元、銅獎2500元、原創歌曲創作獎2000元、風采獎和潛質獎1500元,獎金個稅由獲獎者自理。
4、凡獲獎歌手一年內參加由組委會組織的三場公益演出。

評審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比賽原則,每場比賽將邀請有關方面專家和知名人士擔任評審。決賽還將設立大眾評審團參與比賽的評分。
報名地址:普陀區長風文化館(棗陽路251弄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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