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關於“文”與“質”的關係的論述。在儒家美學中占有重要地位。
基本介紹
探源,歷代對文質觀的論述,文質觀的美學意義,
探源
孔子最先明確提出“文”與“質”的關係問題,並要求兩者應當恰當地統一起來。《論語·雍也》說:“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孔子的話本是針對“君子”的修養而發的,但已和美的問題相關,後來又廣泛地被套用於說明文藝作品的創造。孔子所說的“質”指的是“君子”內在具有的倫理道德品質。《論語·衛靈公》說:“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此外,“質”還有“君子”對倫理道德的履行應當誠實、正直、謙恭的意思。《論語·顏淵》說:“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孔子所說的“文”,從這個字的歷史起源來看,本與鳥獸皮毛的花紋色彩、古代的紋身、編織刺繡有關,明顯含有美的意思。在儒家思想中,“文”這個詞經常用以指典章文物、禮樂制度,道德教化,雖不等於“美”,但也明顯包含了美。如孔子讚美西周“鬱郁乎文哉”(《論語·八佾》),歌頌堯“煥乎!其有文章”(《論語·泰伯》)。這裡所用的“文”一詞均有美的意思。再從《論語》記載棘子成對孔子“文質彬彬”的說法提出否定的看法,子貢加以反駁來看,更可見孔子所說與“質”相對的“文”,實指一種美的形式。《論語·顏淵》說:“棘子成曰:君子質而已矣,何以文為!子貢曰: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駟不及舌。文猶質也,質猶文也,虎豹之鞟猶犬羊之鞟。”子貢認為,如果只要“質”不要“文”,否認“文”與“質”的差異、區分,那就如去掉虎豹與犬羊的毛之後,聲稱兩者的皮沒有差別。實際上虎豹的毛色花紋遠遠美於犬羊的毛色花紋,兩者不能視同一律。子貢以此喻“文”的重要性,可見“文”與美相關。《周易》革卦傳文說:“大人虎變,其文炳也”,“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可證虎豹之毛色花紋很美,不同於犬羊。講到“文”與“質”的關係,孔子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這裡的“野”與“史”均為名詞。“野”指“野人”,“史”指“策祝”。《儀禮·聘禮》說:“辭無常,孫而說。辭多則史,少則不達。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註:“史謂策祝”(《儀禮註疏》卷二十四)。“策祝”掌各種祝辭,“以事鬼神祗,祈福祥,求永貞”(《周禮·春官宗伯第三》),因此多種形容描繪、鋪張誇飾之辭,不只求“達”而已,所以說“辭多則史”。孔子說“質勝文則野”,即是說“質”勝過“文”就如“野人”,鄙野無文,不能稱為“君子”;“文勝質則史”,即是說“文”勝過“質”就如“策祝”,多鋪張誇飾之辭,也不能稱為“君子”。“君子”既不同於“野人”,也不同於“策祝”,而以“文質彬彬”為其特徵,即“文”、“質”相稱,無過與不及。朱熹註:“彬彬猶班班,物相雜而適均之貌”(《四書集注》)。“相雜而適均”即無過與不及,實際是孔子“中庸”思想在“文”、“質”關係上的體現。
歷代對文質觀的論述
孔子提出文質觀之後,道家、墨家、法家均持反對的看法,儒家一派或接受儒家思想的人,均表贊同。如屈原,受到儒道兩家思想的影響,在文質問題上贊成孔子的說法。他在《懷沙》中說:“文質內疏兮,眾不知余之異采。”在《橘頌》中又說:“青黃雜糅,文章爛兮。精色內白,類任道兮。”在儒家中,孟子、荀子、《易傳》、《樂記》的思想均與孔子的文質觀相一致,但很少正面論及這一問題。至漢初,《淮南子》、劉向都正面論及了這一問題,但前者很受道家影響,後者則站在儒家立場上,重申孔子的觀點,反對子桑伯子否定孔子的說法,主張“去其文”的觀點,提出“文質修者,謂之君子,有質而無文謂之易野。子桑伯子易野,欲同人道於牛馬”(《說苑·修文》)。這一觀點把要不要“文”提到人與牛馬的區別的高度,是深刻的。但劉向又受到漢初道家思想影響,以致把原於道家而為韓非所說的“質有餘者不受飾”說成是孔子的思想(《說苑·反質》)。西漢董仲舒提出“質文兩備”的看法,但他是從禮的觀點提出的,並且認為在“質文”不能“兩備”時,“寧有質而無文”,表現了對“文”的輕視(見《春秋繁露·玉杯》)。揚雄對漢代辭賦的華麗提出批評,但他並不否定符合儒家正道的美。揚雄是第一個站在儒家立場上,明確地從文藝的角度討論文質問題。雖然他所說的“文”也有比一般所說的文藝更廣泛的意義,但已明顯涉及文藝與美的問題,並高度重視孔子關於“文”與“質”統一的思想。他說:“聖人,文質者也。車服以彰之,藻色以明之,聲音以揚之,詩書以光之。籩豆不陳,玉帛不分,琴瑟不鏗,鐘鼓不擾,則吾無以見聖人矣。”(《法言·先知》)他又以“質”為陰,以“文”為陽,摹仿《周易》所言陰陽變化的思想來論“文”與“質”的關係的發展,認為開始是“質”勝於“文”,隨後是“文”勝於“質”,最後是“文”與“質”得到統一(《太玄經·文》)。他的這種說法有牽強神秘的地方,但從變化發展中觀察文質統一問題,有合理深刻之處。他所說“陰斂其質,陽教其文,文質班班,萬物粲然”(同上),也有與《周易》思想不合且牽強之處,但卻很明確地肯定了萬物都有內在的“質”與外在的“文”兩個方面,兩者統一而形成萬物的光輝的美。這種說法已是從宇宙論來講文質問題,不限於孔子所說“君子”的修養問題。梁代劉勰的《文心雕龍》直接討論文質問題的地方不多,但《情采》中很明確地指出:“聖賢書辭,總稱文章,非采而何!夫水性虛而猗淪結,木體實而花萼振,文附質也;虎豹無文,則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資丹漆,質待文也。”這較之揚雄更進一步把“文”與美和文藝創造的問題聯繫起來,並且明確指出“文附質”與“質待文”這樣兩個不能分離的方面。而且,從上引《情采》及《文心雕龍》全書看,劉勰雖然一點也不忽視“質”的問題,但他更重視,討論得更多的卻是“文”的問題。唐初,史家魏徵等論文,批判了齊梁浮艷的文風,但卻沒有如前代的隋文帝、李諤那樣因此而走向重“質”輕“文”,仍然堅持了孔子的文質統一的觀點。這在歷史上是難得的。中唐古文運動興起後,有關古文的理論也涉及了文質問題。在原則上,唐代古文理論明確堅持孔子“文質彬彬”的觀點,但較多的說法明顯是重“質”輕“文”的,而且許多人所說的“文”指的是說理記事之文,不同於文學性的文。但這種理論據《周易》而提出“尚簡”的思想,雖是從它所說的“文”的實用性及反對奢華之風而提出,但也有值得注意的美學意義。因為“簡”是中國文藝、美學很為重視的一種美,並且不限於文學,音樂、繪畫也如此。唐代古文運動之後,“文”與“道”的關係成為很重要的問題,“文”與“質”的關係只占從屬地位。但歷代也有論及這一問題的,如清代的王夫之說:“文因質立,質資文宣。”(《古詩評選》卷五)不過,總體而論。缺乏比前代更為深入的新見解。
文質觀的美學意義
孔子從“君子”的修養而提出的文質觀,肯定了人既要有內在的,真實而高尚的道德品質,同時這種品質又應當表現在一種有教養的美的形式之中。這是一個合理、深刻的思想,因為它肯定了審美的教養是人類生活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方面,並且要求人的生活的諸方面都應有一種美的形式。相反,墨子以“質”來否定“文”,法家和漢初道家認為只要“質”有美即根本不須文飾,這雖然有反對虛飾的合理意義,但同時也取消了自覺地努力進行審美修養和建立美的形式的必要性與重要性。當文質觀從“君子”的修養問題推及於說明文藝的創造之後,它又為文藝理論、美學提供了兩個基本的重要的範疇。“質”相當於文藝作品的內容,“文”相當於美的形式,兩者應當協調統一。這使中國美學主張兼顧文藝作品的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認為只注意其中任何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是不對的。不過,從孔子開始,他雖然正確地提出了文質統一的思想,但“質”又被認為是第一位的、更重要的。這有其合理的地方,但孔子尚未能完全解決“文”亦即美的相對獨立性問題。這個方面被後世某些儒者加以片面的發展,產生重“質”輕“文”的思想,產生了不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