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分類法

文獻分類法

文獻分類是指根據文獻內容和形式的異向,按照一定的體系有系統地組織和區分文獻。為便於文獻檢索,文獻分類方法必須做到科學合理。文獻分類方法(簡稱分類法)是由許多類目根據一定的原則組織起來的分類體系,並用標記符號來代表各級類目和固定其先後次序。它是情報圖書部門日常用以類分文獻、組織藏書的工具。文獻分類法的表現形式是分類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獻分類法
  • 根據:文獻內容和形式的異向
  • 按照:系統地組織和區分文獻
  • 表現形式:分類表
  • 作用:類分文獻、組織藏書的工具
  • 分類方法:五種
簡介,種類,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中國圖書資料分類法,中國科學院圖書館圖書分類法,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國際圖書集成分類法,簡史,中國,西方,發展趨勢,

簡介

分類法有多種多樣,按其編制方法可分為等級列舉式、分面組配式和列舉-組配混合式,按其所反映的內容,可分為綜合性分類法和專業分類法。

種類

中國目前的文獻分類方法主要有五種:

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

原稱《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是我國建國後編制出版的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綜合性分類法,是當今國內圖書館使用最廣泛的分類法體系,簡稱《中圖法》。是由北京圖書館等發起編制的,1975年出版,共分5個基本大類,下分22個大類、標記採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相結合的混合制號碼,嚴格按小數制方式排列。1999年出版了第四版,並與類分圖書的類目以“+”標識進行了區分,因此正式改名為《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簡稱不變。第四版全面補充新主題、擴充類目體系,使分類法跟上科學技術發展的步伐。同時規範類目,完善參照系統、注釋系統,調整類目體系,增修復分表,明顯加強類目的擴容性和分類的準確性。

中國圖書資料分類法

是中國科技情報所等單位在《中國法》基礎上,進行加細和適當修訂而編製成的,1975年出版。體系結構、標記符號與《中國法》基本相同。

中國科學院圖書館圖書分類法

簡稱《科圖法》。由中科院圖書館編制,1958年出版。共分5大部25大類,標記採用阿拉伯數字,號碼分兩部分:大類及其主要類目採用00-99的順序數字,細分類目採用小數制。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

簡稱《人大法》,是人民大學圖書館編制,1953年出版,分4大部17大類,號碼採用阿拉伯數字。

國際圖書集成分類法

是胡昌志在國內外分類法處於困頓的背景下編制的新型圖書分類法,編著者分析了中圖法從理論到運用上存在的種種弊端,主張以形式邏輯作為圖書分類理論基礎;提出了文獻傳承律、交叉學科定位律等突破性的劃分思維和排序技術,為圖書分類由職業化向大眾化轉型,開闢了新途徑。

簡史

中國

中國漢代劉向、劉歆等根據當時國家藏書編成的第一部綜合性分類目錄《七略》,主要按照其內容性質區分,包括輯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術數略、方技略。輯略是總序,其餘六略為6大類;略下再分為38小類。此後南朝齊王儉編的《七志》、梁阮孝緒編的《七錄》都沿用《七略》並略加改進。三國魏鄭默編文獻目錄《中經》及荀勖據《中經》改編為《中經新簿》,始將分類體系改為“甲、乙、丙、丁”四部:甲部包括六藝及國小等書;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晉代李充又把五經作為甲部,史記作為乙部,諸子作為丙部,詩賦作為丁部,奠定了四部分類體系的基礎。唐初魏徵編纂《隋書·經籍志》時,把甲、乙、丙、丁四部定名為經、史、子、集。此後,中國歷代藏書樓在編制目錄或排列圖書時大多都沿用此法。清乾隆三十二年(1773)編《四庫全書》時,更加完善了四部分類法的體系,在經、史、子、集四部之下分為44類69小類。除四部分類體系之外,中國還出現過一些其他的分類體系,例如南宋鄭樵《通志·藝文略》,把文獻分為12類,100家,432種。12類是:經、禮、樂、國小、史、諸子、天文、五行、藝術、醫方、類書、文。清代張之洞編《書目答問》,在“四部”之外,加“叢書”一部,改為五部。從以上可以看出,古代中國文獻分類法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目錄與分類法合為一體,根據文獻目錄所收錄的文獻設立分類法的類目。

西方

在西方,公元前250年前後,埃及亞歷山大圖書館卡利馬科斯曾把文獻按著者劃分為6 大類:詩人、法律家、哲學家、歷史學家、演說家、雜家,這是西方文獻分類法的萌芽。1548年瑞士C.格斯納編輯出版的《世界書目》第二卷按分類編排,共分為4大部21大類250多個小類。21大類是:(1)語法、語言學,(2)辯證法、邏輯,(3)演講術,(4)詩歌、文學,(5)算術,(6)幾何光學,(7)音樂,(8)天文學,(9)占星術,(10)預言與魔法,(11)地理,(12)歷史,(13)技術,(14)自然哲學,(15)形上學與自然神學,(16)倫理學,(17)政治哲學,(18)政治、公民與軍事學,(19)法學,(20)醫學,(21)基督教、神學。這種分類體系對後來的文獻分類法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19世紀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出版業的繁榮,使圖書館面臨著要對入藏的大量文獻進行整理的任務,圖書館需要對文獻進行更加詳細的分類,因而一批文獻分類法應運而生。1810年,法國J.-C.布律內編輯了《法國分類表》, 分為神學、法學、科學與技術、文學、歷史(包括文學史及目錄學史) 5 大類,大 類之下再設若干小類。1864年再版時增加到1.1萬多個類目。1826年,俄國莫斯科帝國大學圖書館館長Φ.Φ.列依斯發表的分類法分為10大類:泛邏輯學及多元邏輯學,神學,基本的哲學及神秘,公開性科目,歷史學,法學,醫學,軍事、經濟、工業,語文學及審美教育,教育及政治。每個大類之下都進行細分,總計2452個類目。1870年美國聖路易斯公共學校圖書館館長W.T.哈里斯在編制《聖路易斯公共學校圖書館目錄》時,將英國哲學家F.培根的知識分類體系並加以倒置,即成為哲學-詩歌-歷史,並在此基礎上又編成一部分類法,設有科學、美術、歷史3大類;大類之下再細分為100多類。1876年,美國M.杜威根據哈里斯的分類法編成《圖書館圖書和小冊子排架編目適用的分類法和主題索引》一書,即著名的《杜威十進分類法》。它使用小數制的層累式數字作為類目標記符號,還首次為分類法編制了相關主題索引。《杜威十進分類法》開創了文獻分類法的新紀元。1891年,美國C.A.卡特出版了《展開式分類法》,在體系結構上另闢蹊徑,共分26大類,用英文字母作標記符號,用數字作助記符號。1901年美國國會圖書館在《展開式分類法》的基礎上,根據館藏情況開始編制《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1895年比利時的H.-M.拉封丹和P.-M.-G.奧特萊在 《杜威十進分類法》的基礎上編制了《國際十進分類法》,它最早採用概念分析和組配原則,並且運用了多種組配符號,後來發展成為一部半分面分類法。1906年,英國J.D.布朗根據“一個主題,一個位置”的思想編制《主題分類法》。它運用了主題分析法和組合原則,是分面組配式分類法的雛形。1928年,日本森清根據《杜威十進分類法》和卡特的《展開式分類法》編成一部適合日本圖書館使用的《和洋圖書通用十進分類表草案》,1929年正式出版時改名為《日本十進分類法》。1933年,印度S.R.阮岡納贊發表《冒號分類法》,完全採用分面分類理論和組配方法,開了分面組配式分類法的先河,成為文獻分類法發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1935年,美國H.E.布利斯出版了《書目分類法》。該分類法注意文獻分類與知識分類相結合,並明確提出了文獻分類法實用性和科學性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為了適應科學發展和文獻激增的新情況以及情報檢索的要求,世界上許多分類法都進行了重大的修改和補充,例如《杜威十進分類法》、《國際十進分類法》、《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書目分類法》、《冒號分類法》、《 日本十進分類法 》等。與此同時,新的文獻分類法不斷出現。例如,1960年,蘇聯《蘇聯圖書館—書目分類法》,1968年,歐洲共同體理事會專利專家委員會組織編輯出版《國際專利分類法》;1973年,國際文獻聯合會組織編制《概略分類體系》,1978年正式出版。此外,人們還研究和試驗了用電子計算機編制各種自動化分類法 (見自動分類)。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由於新的科學文獻大量產生,中國傳統的“四部分類法”已不能適應類分文獻的需要,於是出現了一批過渡性的文獻分類法。例如,1896年梁啓超編《西學書目表》,分學、政、教3類;1904年徐樹蘭編《古越藏書樓書目》,分為學部和政部兩部,共48類;1919年陳乃乾編《南洋中學藏書目》,共分14類。1910年,孫毓修首先在《教育雜誌》上介紹《杜威十進分類法》,隨後出現了一批“仿杜”、“改杜”、“補杜”的文獻分類法,不下30種。其中比較著名的有:沈祖榮胡慶生合編的《仿杜威書目十類法》(1917)、杜定友編的《世界圖書分類法》( 1922年發表,1925年改名為《圖書分類法》,1935年改名為《杜氏圖書分類法》)、王雲五編的《中外圖書統一分類法》(1928)、劉國鈞編的《中國圖書分類法》(1929)、皮高品編的《中國十進分類法及索引》(1934)等。

發展趨勢

①隨著文獻分類法的理論研究逐漸深入,原有的分類法日漸完善,新型分類法不斷產生。②傳統的等級列舉式分類法逐漸向分面組配式分類法方向發展。包括:繼續完善分面組配式分類法,使其達到實際套用的目的;改造傳統的等級列舉式分類法,使其逐漸向分面組配方向發展;把等級列舉式分類法與分面組配式分類法結合起來使用。③分類法和主題法逐漸趨於一體化。分類法和主題法在概念(術語)系統、參照系統、標引系統、索引系統、檢索系統等方面日漸兼容。④文獻分類法逐漸趨於規範化、國際化。⑤文獻分類表的編制、管理以及標引、檢索,逐漸趨於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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