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對文獻分類的研究在東西方都有悠久的歷史,至20世紀逐步形成較完整的學科體系。
中國古代學者在收集、整理文獻或編制書目時,大多從分類的角度“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漢代劉向、劉歆在《七略》中就體現了他們的文獻分類思想。
南宋鄭樵在《通志·校讎略》中,從理論上概括和總結了文獻分類的意義、作用和方法,認為文獻分類必須有條理,應以學術分類為基礎。清代章學誠在《校讎通義》中,主張分類要重視文獻的內容,不應拘泥於文獻的形式,要求類目清楚,類次有序。
在西方,公元前250年左右,埃及亞歷山大圖書館的
卡利馬科斯曾按著者的類別對文獻進行分類。1548年瑞士C.格斯納編制《世界書目》第2 卷時對所收文獻採取按內容分類的方法。1870年美國W.T.哈里斯認為培根的知識分類體系和分類原則對於文獻分類有很大的參考價值,並將培根分類體系的次序改為哲學-詩歌-歷史,用於編制《聖路易斯公共學校圖書館目錄》。
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文獻資料的大量積累,以及人們對文獻的需求和利用方式的改變,舊的文獻分類法受到猛烈衝擊,一些學者開始探索新的文獻分類理論和方法。1876年M.杜威針對美國文獻分類的情況,提出要尋找一種按文獻主題內容排列文獻和檢索文獻的方法。他根據培根的知識分類體系和哈里斯的文獻分類方法,編制了《杜威十進分類法》,並撰寫了長達12頁的說明,成為文獻分類學的重要文獻。1896年比利時P.-M.-G.奧特萊在《國際目錄學研究所通訊》上發表題為《論數字分類法的結構》的論文,提出按觀點分類的原則和用幾個簡單主題的分類號進行組配表示複雜主題的方法。這是最早提出的分面分類理論。與此同時,
美國C.A.卡特提出,文獻分類應以關於知識分類的理論為基礎,類目體系必須符合自然界的進化次序,應當以研究對象為排列次序。1906年英國J.D.布朗提出:分類法的基本思想,就是把關於一個論題的一切文獻放在一個經常不變的、不會使人弄錯的地方。他運用主題分析法和組合原則編制了《主題分類法》。他的主題和範疇思想也是早期的分面分類理論。1924年
印度S.R.阮岡納贊在倫敦大學學習《杜威十進分類法》時發現,
等級列舉式分類法不能適應科學的發展,難以羅列過去和現在一切可能有的主題,也難以解決複雜主題的分類。1938年他提出分面標記的理論,即通過把主題領域分析成若干個單元或分面,給每個分面以一個號碼,然後根據合成方法組成分類號。他按分面分類理論編制了《冒號分類法》。他還寫有幾十種有關文獻分類的專著和論文,包括《圖書分類法導論》(1937)、《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的原理與方法》(1944)、《圖書分類法要旨》(1945)等。他的分面分類理論對文獻分類法的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1929年美國H.E.布利斯出版《知識組織和科學體系》一書,研究一般分類問題以及歐洲思想史上著名的知識分類體系。1933年他又發表《圖書館內的知識組織和圖書的主題檢索》一書,詳細研究了圖書館的圖書分類問題,討論分類表的編制原則,標記制度和分類規則,知識分類與圖書分類的關係,提出圖書分類法的基本原則,還批評了當時流行的幾種主要分類法。此外,還有一些學者致力於研究文獻分類的基本理論、各種文獻分類法的體系和文獻分類方法,出 版了 一批專著,如W.C.B.塞耶斯的《圖書分類法的理論》(1929)、G.O.凱利的《圖書分類法》(1937)等等。
中國20世紀20年代前後,很多學者學習西方圖書分類理論與方法,並根據中國圖書館實際,提出一些文獻分類理論。1917年沈祖榮、胡慶生提出把中文新圖舊書統一分類。1925年杜定友提出中西文書籍分類應以內容為標準,而不應以語言文字為標準。1926年他在《圖書館學的內容和方法》一文中提出應把圖書分類學列入圖書館學校的課程中,並指明其內容範圍。同年劉國鈞在《四庫分類法之研究》一文中指出中國圖書分類法導源於劉向、劉歆,並指出關於類例的研究,在理論方面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分類系統的理論根據,一是類目設定是否與其所採用的原理一致;在實際方面亦有兩個問題,一是使用是否便利,二是歸類是否適當。1934年皮高品認為《杜威十進分類法》類目陳舊錯列,繁省失均,主張根據中國實際編制適用中外圖書的分類法。此外中國學者還發表了一批專門研究文獻分類理論和方法的論文和專著。如金步瀛的《圖書之分類》(1936)、蔣元卿的《中國圖書分類之沿革》(1937)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文獻數量迅猛增加,文獻類型不斷增多,各種文獻分類法不斷進行修訂,並出現一批新的文獻分類法。同時隨著對文獻分類學基本問題的深入研究和引進一些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各國出版了大量文獻分類學方面的論文和專著。如英國有
B.C.維克里的《分面分類法──專業分類表編制和使用指南》(1960)等;美國有J.H.謝拉等的《分類目錄基本原則和實踐》(1956)等;印度有阮岡納贊的《分類法的哲學》(1951)等;蘇聯有Е.И.沙穆林的《圖書分類法史略》(1959);中國有劉國鈞的《現代西方主要圖書分類法評述》(1980),杜定友的《分類原理與分類問題》(1957)、白國應的《圖書分類學》(1981)、張琪玉的《情報檢索語言》(1983)等。
隨著文獻分類理論和方法研究的深入,一些專門從事分類研究的組織紛紛成立。1950年由阮岡納贊創議在印度班加羅爾成立了國際文獻聯合會分類法研究委員會(FID/CR)。1952年英國分類法研究組在倫敦成立。德國、美國、法國、加拿大等國家也成立了分類法學會或專門研究文獻分類的學術團體。國際文獻聯合會主持召開了4 次關於分類法理論問題的國際會議,其中心議題分別是:討論英國分類法研究小組提交的《需要以分面分類法作為一切情報檢索方法的基礎》的備忘錄(1957);討論“一般的通用分類錶轉換為計算機化的分類表”1964);討論“全球情報網路排序系統”(1975);討論 “通用分類法、主題分析和排序系統”(1982)。此外,1974年聯邦德國I.達爾伯格夫人創辦了 《國際分類》 雜誌。對文獻分類理論、方法和歷史發展的研究已逐步發展成為獨立的學科──文獻分類學。
研究對象
由於文獻分類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起步較晚,對關於其研究對象問題尚存在一些不同見解:有的主張是館藏圖書資料的分類,有的主張是文獻分類法,有的主張是文獻分類工作的理論和技術,有的主張是圖書資料的系統組織和檢索利用之間的矛盾及規律。這些見解從不同角度提出了文獻分類學的研究對象。但多數學者認為文獻分類學的研究對象是文獻分類的理論、方法和歷史問題。
研究內容
文獻分類學的研究內容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文獻分類原理
主要研究文獻分類的基本理論,包括:①文獻分類 學的對象、內容、性質、任務和 方法。②文獻分類的意義和作用。③文獻分類的術語。④文獻分類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規律。⑤文獻分類學與相關學科的關係。
文獻分類
主要研究文獻分類的發生和發展的規律,不僅要研究文獻分類法的沿革,而且要研究文獻分類的學術思想、原理、技術、方法的演變以及文獻分類學家的活動和作用等。
文獻分類法
主要研究文獻分類法的指導思想、編制原則和文獻分類法的功用、基本類型、結構原理、組成部分、分類體系、編制技術和使用方法等。
文獻分類工作
主要研究文獻分類工作的地位、作用、組織、管理以及具體方法。其內容包括:①組織管理。②工程程式。③文獻分類法的選擇與調整。④文獻分類的標準化、規範化。⑤掌握和使用文獻分類表的基該方法。⑥了解文獻內容的途徑和方法。⑦文獻分類人員的選擇和培養。⑧文獻分類法的管理與修訂。⑨
在版編目中的統一分類。⑩利用計算機進行自動分類等。
文獻分類方法
主要研究各種主題、各種類型和各門學科文獻的歸類原則與方法。具體包括: ①文獻分類的基本要求和一般方法。②單主題、多主題文獻的分類方法。③各種類型文獻的分類方法。④各門學科文獻的分類方法。
文獻分類的套用
主要研究文獻分類方法在
圖書館情治單位、
檔案館、出版社和書店等機構工作中的套用。包括:①編制文獻檢索工具的方法,如編製圖書館分類目錄、文獻分類索引和文摘等。②分類排列圖書的方法。③文獻分類統計的方法。
相關學科或知識領域
文獻分類學與目錄學
歷代目錄學家都十分重視研究文獻分類,提出各種不同的主張,建立不同的分類體系。這些都是文獻分類學的源流。隨著文獻分類學的發展以及目錄學深入研究,兩者雖然發展為各自獨立的學科,但在分類原則、分類體系上仍有共同之處。二者的區別在於:目錄學研究的文獻分類主要是根據書目所收錄文獻的內容和形式,按照自己的分類體系,分門別類地組織起來,以便通過這個分類體系來檢索該書目所收的文獻,其分類體系隨具體書目而異。而文獻分類學研究的文獻分類則是以文獻分類表為工具,以文獻分類原則為依據,按照文獻的內容和形式,分門別類地組織和檢索文獻。同時文獻分類學研究的文獻是所有的文獻,分類體系則是各個文獻情報部門和各種檢索工具都可以適用的文獻分類表。其作用不僅可以供檢索,也可以供標引。
文獻分類與文獻編目
在文獻情報工作中,文獻分類與
文獻編目緊密相關:它們都是對文獻的加工整理,工作的組織都屬編目部門,工作的職能都是揭示和報導文獻信息。但是二者又有區別:①工作內容:文獻分類著重揭示文獻的內容性質,文獻編目著重揭示文獻的形式特徵。②工作範圍:
文獻分類工作包括編類、辨類和歸類,文獻編目工作包括文獻著錄和目錄組織。③工作職能:文獻分類是按照一定的分類體系,把不同內容和形式的文獻分門別類地組織起來的文獻信息處理方法;文獻編目是根據一定的著錄條例,編制出各種款目,並將其有次序地組織起來的文獻信息處理過程。
分類法與主題法
分類法與主題法都是從內容方面來揭示和組織文獻的方法。它們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它們之間的聯繫是:在分類法中含有主題法的因素,如按事物集中列類,設立交替類目,編制類目相關索引等;在主題法中也含有分類法的因素,如編制標題參照系統,編制標題分類表,編制標題族系索引等。它們之間的區別在以下幾方面:①揭示事物的角度:分類法從學科系統方面揭示文獻。主題法從特定事物、特定對象方面揭示文獻。②體系結構:分類法是以科學的邏輯體系為中心,比較能體現科學的系統性,便於按科學分類體系進行族性檢索。主題法是以語言為中心,建立在文字基礎之上,利用辭彙作主題標識,專指性較強,便於特性檢索。③標記符號:分類法是以人為的標記符號作為標識 (見
分類標記),不同文種的檢索工具之間可以互相溝 通。主題法是以自然語言中表示概念的辭彙作為標識。④主要功能:分類法的主要功能是組織分類目錄和分類排架。主題法的主要功能是組織主題目錄。
文獻分類與科學分類
文獻分類與科學分類都是研究分類問題,都要以事物的本質屬性為分類標準,都要建立一個分類體系,而且文獻分類必須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但是文獻分類與科學分類又有區別。區別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①研究對象:文獻分類的對象是文獻,科學分類的對象是學科。②分類標準:文獻分類標準既有內容(文獻內容),也有形式(文獻形式);科學分類標準主要是內容。③分類體系:文獻分類體系比較複雜,科學分類體系比較單純。④結構形式 (分類體系的表達形式):文獻分類結構形式比較固定,主要是單線式;科學分類結構形式比較自由,可以是樹枝式、環式或交織式(網狀)。⑤主要功能:文獻分類所揭示的是具體實物,是文獻的劃分,目的在於更好地組織文獻和檢索文獻,因此需要用符號來標記;科學分類所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質和客觀規律,是概念的劃分,目的在於說明事物之間的關係,不需要用符號來標記。
與情報檢索語言學關係
文獻分類學與情報檢索語言學屬於交叉關係。兩者都研究文獻分類的理論和方法。但研究的範圍和角度又有區別:文獻分類學主要是從縱的方面系統研究
文獻分類法(
分類檢索語言)的原理、體系結構以及分類方法等問題,研究較深入;而情報檢索語言學則是從情報檢索的角度,橫向比較研究分類法、主題法等各類型情報檢索語言在原理、編制方法、使用方法、功能等方面的區別和聯繫以及它們互相吸取對方優點的情況,範圍較廣。
此外,文獻分類學還與許多學科相關,有的是同族關係,如與情報學、檔案學、圖書發行學等的關係。有的是套用關係,如哲學、邏輯學、術語學、符號學、數學、系統學、計算機科學等都可被套用於文獻分類的研究。
參考書目
白國應編著:《圖書分類學》,書目文獻出版社,北京,1981。 北京大學圖書館學系《圖書分類》編寫組編:《圖書分類》,書目文獻出版社,北京,1990(修訂版)。 白國應等編:《圖書分類學文集》,書目文獻出版社,北京,1985。 宋克強、許培基譯著:《冒號分類法解說及類表》,書目文獻出版社,北京,1986。 周繼良主編:《圖書分類學》,武漢大學出版社,武漢,1989。 劉延章著:《文獻分類學》,中州古籍出版社,鄭州,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