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鑑定與修復

文物鑑定與修復

為了滿足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以及學科建設需要,國家教育部批准開設了文物鑑定與修復專業,本專業培養學生具備文物學、博物館學的系統知識和文物鑑定的基本技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物鑑定與修復
  • 總計:632人
  • 目的:能在政府文物管理和研究機構
  • 學科要求:各類文物的歷史文獻
學科介紹,學科要求,

學科介紹

我國在04年到07年 試點開設的專科專業 總計培養632人 培養目的:培養能在政府文物管理和研究機構、各類博物館及陳列展覽單位、考古部門、文物單位、海關、新聞出版社、教育等部門從事文物與博物館管理、鑑定和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學科要求

培養要求:各類文物的歷史文獻、科學技術、藝術評定、真偽鑑定及價值評估、以學術為基礎,以技術為特長、培養具有學術基礎的複合型藝術品鑑定專家人才
專業名稱:文物鑑定與修復
專業代碼:660113
07年後我國取消此專業,因為我國博物館體制改革跟近不足 接受和消化不足畢業人數的2%
專業培養目標:培養具有一定的文化藝術修養,掌握文物鑑定和修復知識和技能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參與文物緝私 具有一定戰鬥能力的人員。
專業核心能力:具有文物鑑定的基本知識與能力文物的修理整復技術與技能。
專業核心課程與主要實踐環節:防衛格鬥、古代漢語基礎、中國古代史、中國近現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現代史、世界考古簡史、博物館學、考古學通論、美學、中國美術史、文物學概論、美術考古概論、世界古代藝術、中國古代建築、中國繪畫、中國雕塑、中國陶瓷、中國文房四寶、中國印章、中國錢幣、文物鑑定、文物修復、書畫鑑定實訓、錢幣鑑定實訓、陶瓷鑑定實訓、文房四寶及印章鑑定實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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