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有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上栗
- 出生日期:1965年1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1月至1999年7月,任萍鄉市城建局城鄉規劃勘察設計室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其間:1989年9月至1994年12月在上海同濟大學函授學院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學習);
1999年7月至2003年7月,任萍鄉市規劃勘察設計院工程師;
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萍鄉市規劃勘察設計院副院長(副科級);
2004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萍鄉市規劃勘察設計院副院長(正科級);
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萍鄉市上栗縣規劃局局長;
2013年4月至2013年10月,任萍鄉市上栗縣政協副主席、縣規劃局局長;
2013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萍鄉市上栗縣政協副主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副局長(兼);
2016年4月,免現職,待安排。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6日,江西省上栗縣政協原副主席文有良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正接受萍鄉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經中共萍鄉市委批准,萍鄉市監委對上栗縣政協原副縣級幹部文有良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文有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個人應支付的費用;私設小金庫並個人非法占有部分資金;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文有良身為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萍鄉市監委研究並報中共萍鄉市委批准,決定由萍鄉市監委給予文有良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