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審計局

文昌市審計局

文昌市審計局,為文昌市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文昌市各部門和所有企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設有辦公室、財政金融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經貿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農業資源與環境審計科、乾審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內審協會等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審計局
  • 外文名:Wenchang Municipal Audi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機構:文昌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家和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審計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文昌市審計局
(三)負責對市本級財政收支、鎮政府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和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者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四)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鎮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五)依法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和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本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和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和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中央、省和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本級投資和以市本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和經營績效,市本級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按照規定對市本級各部門和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七)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八)依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審計調查,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本局審計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室。負責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檔案、財務、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管理、統計工作和購買審計服務管理,聯繫特約審計員;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教育培訓和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
(三)審理執行室。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涉及本局的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審計查出問題的督促整改工作,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建議、執行審計決定,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負責起草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組織對本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四)財政與行政事業審計室。負責全市財政審計相關綜合性工作,組織審計市本級、市本級各部門和鎮政府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等情況;組織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組織審計市級國家事業組織和使用中央、省和市本級財政資金的事業組織以及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國家、省和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情況;組織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及鎮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農業農村審計室。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企業與投資審計室。負責全市企業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相關綜合性工作。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實施政府投資重大項目推進跟蹤審計;組織審計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經濟責任和生態環境審計室。組織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相關綜合性工作,組織開展市直部門領導幹部和鎮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

市審計局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文昌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2名。

現任領導

文昌市審計局局長:楊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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