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文成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文成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文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成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文成縣
  • 隸屬單位:文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於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城市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各項專業規劃,參與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的審查。
(三)負責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負責行使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城鄉規劃、園林綠化、公安交通(侵占人行道)、建築業、房地產業、人防(民防)、水行政(違反河道管理規定)、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綜合行政執法的職權劃轉依據省政府批覆,以縣政府公告為準。
(五)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性重大綜合行政執法活動和專項活動。承擔縣域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案件查處工作。
(六)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相關朵捆端的行政許可。參與財政部門編制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維護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管使用。指導和監督建制鄉鎮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協調城區防汛抗台及城市管理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制定智慧城管的總體規劃、近期計畫與遠期計辯少艱劃。負責發現、收集和處置城市管理問題,監督相關部門、各鄉鎮政府解決城市管理問題的情況。
(八)負責市容環衛、市政園林、城鎮燃氣和城市供水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的職責範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縣城建成區內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的設施建成移交後的管理養護和運行維護;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的建設和提升改造設施項目的實施。
2.關於綜合行政執法部察良門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職責範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實行綜合執法的業務主管部門明確部門責任邊界,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加強源頭監管和協調指導,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審查審批、批後監管、協調指導等職責,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監管範圍內相關問題線索及行業監管規範、標準及時抄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罰及後續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保密、綜治、相關會議的組織、內外聯絡協調、行政後勤和信訪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社會輿情應對等工作。負責局財務及財務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和指導。負責執法專用裝備的計畫、配置、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與相關領域業務主管部門協調和聯繫。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牽頭各類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案、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二)人事督查科。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退休幹部、工青婦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和指導局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組織系統內的各類培訓工作。牽頭組織綜合執法、城市管理和志願者等活動。負責牽頭擬訂全縣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茅懂雄牛方面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等考核工作的年度計畫、考核辦法及相關措施,並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負責監督局系統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負責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工作。
(三)法制科。負責局系統法治政府建設、信用建設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行政契約、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審查和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局系統法制監督、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案件審核、案件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領域的法制監督、案件指導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和督查全領域重大執法活動。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四)市容環衛科。負責擬訂市殃您旬容環衛管理方面規範性檔案、洪希船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市容環衛、戶外廣告等專項規劃。參與縣城建成區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建設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市化管理區域內的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消納處置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縣城鎮市容環衛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五)市政園林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只承烏艱子)。負責擬訂全縣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方面規範性檔案、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市政公用行業、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建設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縣城建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設施運行監管。監督指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監督指導全縣市政公用行業、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全縣城市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辦理工作。參加與行政審批有關技術審查工作,並負責綜合協調落實。負責監督指導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指導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統計工作。承擔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人事督查科。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退休幹部、工青婦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和指導局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組織系統內的各類培訓工作。牽頭組織綜合執法、城市管理和志願者等活動。負責牽頭擬訂全縣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等考核工作的年度計畫、考核辦法及相關措施,並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負責監督局系統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負責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工作。
(三)法制科。負責局系統法治政府建設、信用建設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行政契約、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審查和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局系統法制監督、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案件審核、案件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領域的法制監督、案件指導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和督查全領域重大執法活動。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四)市容環衛科。負責擬訂市容環衛管理方面規範性檔案、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市容環衛、戶外廣告等專項規劃。參與縣城建成區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建設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市化管理區域內的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消納處置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縣城鎮市容環衛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五)市政園林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擬訂全縣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方面規範性檔案、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市政公用行業、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建設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縣城建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設施運行監管。監督指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監督指導全縣市政公用行業、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全縣城市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市容環衛、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辦理工作。參加與行政審批有關技術審查工作,並負責綜合協調落實。負責監督指導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指導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統計工作。承擔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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