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鄄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鄄城縣濰坊路南段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領導:曹存勇(局長)  
  • 隸屬單位:鄄城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綜合執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本縣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及相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執法隊伍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平台建設,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工作。
(三)負責行使在城鄉規劃、人民防空、施工管理(建築垃圾和揚塵污染方面)、房地產開發、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城鄉綠化、市政管理、建築噪聲污染、交通安全(侵占道路安全方面)等城鎮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權;網際網路場所、娛樂場所、電子出版物市場、營業性演出等文化市場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權;非法占地、非法採礦等國土資源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權;民政殯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權;旅遊服務、景點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權;地震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權;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行政執法職責。
(四)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城市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和環境衛生等城市管理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參與編制縣級城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規劃;負責擬訂縣級城市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和環境衛生等市政公用設施的養護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市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和環境衛生等市政公用設施管理。
(六)提出城市維護費及有關專項經費的年度使用計畫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擬訂公用事業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城市公用事業的價格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擬訂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有償使用計畫。
(七)指導全縣市政設施養護和管理工作;對城區占用、挖掘城市公用道路、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有償使用等進行監督管理。
(八)組織實施全縣城市園林和環境藝術施工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率的審核工作;負責園林城市的創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定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城區環境藝術作品設定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縣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垃圾收運處置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城市雕塑、景觀亮化、戶外廣告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城市雕塑、戶外廣告設定、建築物外裝修及各類臨時服務設施設定的監督管理。
(十)指導城鄉環衛一體工作,組織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督查考核。
(十一)負責全縣燃氣、熱力等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行使縣政府授權決定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強制措施權,組織實施專項整治,查處跨區域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
(十三)負責全縣城市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數位化城管工作, 負責“12319” 服務熱線的規劃、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組織處理有關災害和安全事故。
(十五)擬訂城市管理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市市政設施、園林、市容和環境衛生等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科技項目攻關、技術推廣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史志、建議提案辦理、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建設等工作。指導數位化城管系統和12319服務熱線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局網站、微信、微博等政務平台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城市綜合執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財務裝備股。負責組織擬訂市政公用設施的養護、管理投資和項目計畫;負責綜合執法運行經費及工程建設維護資金監督使用。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執法隊伍專用裝備的規劃、配置、保養及更新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城市公用事業的價格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三)政策法規股。負責對綜合行政執法各類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政策、法律研究,起草、審核綜合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擬訂局機關依法行政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有關事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擬訂各類專項和綜合整治方案;負責全縣城市違法建設專項治理行動。
(四)督察股。負責對局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遵守紀律作風執行等情況進行督查。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政綜合執法隊伍管理的管理考核辦法;負責對局機關組織的各類專項和綜合整治方案的監督實施。
(五)市政設施股。負責擬訂城市維護費及專項經費使用計畫並監督落實;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城市公用事業價格和收費標準;擬定市政設施管理工作的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政設施養護、管理和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處理由市政設施引發的有關災害和安全事故。擬定城鄉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管理工作;監督公用事業行業經營活動和安全運行;擬定公用事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項目攻關、技術推廣和對外交流與合作。擬定市容市貌管理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雕塑、戶外廣告設定、建築物外裝修、各類臨時服務設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參與和市容市貌管理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負責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六)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園林綠化相關發展規劃;參與園林綠化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並監督實施;參與園林綠化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城市綠線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城市園林和環境藝術施工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率的審核工作;負責園林城市的創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定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城區環境藝術作品設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曹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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