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及職責
政工科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幹部政策,制訂局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工作;負責本局並幫助指導所屬企業及歸口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出國政審、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幫助指導所屬企業及歸口單位黨的建設,辦理基層黨支部的黨建工作;參與企業領導體制改革;組織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幹部職工的培訓;指導經貿系統共青團、工會、婦聯等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協助企業做好職工社會保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企業管理科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受委託起草有關促進企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和意見;做好全縣工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組織制訂全縣工業發展規劃和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重點行業戰略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改制改組和企業債轉股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組織對市“五個一批”和縣重點企業的培育工作;抓好全縣重點企業的動態管理,承擔縣重點骨幹企業服務督查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企業治亂減負。提出運用高新技術和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工商企業投資方向,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各級科技合作洽談會、產品展銷會,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化和重大裝備國產化;指導和協調全縣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計畫裝備研製、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的管理和實施;做好產業政策把關,負責工業性投資及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備案工作;牽頭組織制訂技改、新產品開發等貼息政策,參與研究貼息工作;負責技改項目竣工驗收及新產品鑑定工作;協助管理工業園區;負責企業信息化推廣和套用工作,組織實施企業上網工程;協調搞好節能宣傳周教育活動;負責全縣爆破器材的專營管理、審批工作。組織制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含農村可再生能源,下同)的政策措施;負責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範項目的實施;負責對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審核;推進以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